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916/2024-15519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成文日期: 2024-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5- 29 08: 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160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9〕113号)等有关要求,椒江区共分配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3.62万元,上述资金1.35万元用于乡镇社区骨干全科医师、0.97万元用于乡村医生、1.3万元用于乡镇社区骨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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