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916/2024-15519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5-
29
08:
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160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9〕113号)等有关要求,椒江区共分配到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3.62万元,上述资金1.35万元用于乡镇社区骨干全科医师、0.97万元用于乡村医生、1.3万元用于乡镇社区骨干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