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相关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和伦理审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织指导全区应急能力建设,发布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推进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