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4-15505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 05- 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方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砂浆生产线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方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砂浆生产线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枫南东路以南、九塘路以东 | 浙江方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现有项目开发大道厂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章节。企业现有项目葭沚厂区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乌石村,年生产20万t砂浆。由于城市发展需要,现拟搬迁至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枫南东路以南、九塘路以东浙江方远新强低碳建材有限公司厂房内。项目租赁建筑面积为1684.24m2。本项目实施后,现有项目葭沚厂区不再实施。 本项目为浙江方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砂浆生产线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生产产品为砂浆。项目拟设置2条砂浆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年产30万吨砂浆。本项目实施后,葭沚街道乌石村现有项目不再实施。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车辆运输扬尘、筒库呼吸粉尘、原料装卸、烘干废气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固废: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油桶等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粗砂头经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噪声:1)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并远离厂界。混合机、烘干机等设备采用减振措施。项目运行后夜间不生产,运行期间关闭门窗。2)风机为空气动力型设备,选用低噪声风机,进出风管安装消声器,风机与风管采用软连接,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做好风机消声吸声及排风管的阻尼包扎工作。3)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高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836730,88521591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