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次数: 来源:椒江区纪委区监委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台州市椒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用编制,共同设立内设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 委员会(部门)部门预算包括:中国共产党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4671.66万元。 (二)关于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4671.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5.75万元,增长11.87%,主要是人员调入,项目经费增加,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办案工作经费预算数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71.66万元(上年结转14.58万元),占10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2.39万元、教育支出2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5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85.99万元,占72.5%;日常公用支出510.01万元,占10.9%;项目支出775.66万元,占16.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71.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671.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2.39万元、教育支出2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51万元。 (五)关于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71.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5.75万元,增长11.87%,主要是人员调入,项目经费增加,预算数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2.39万元,占79.5%;教育支出28.97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29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161.50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310.51万元,占6.6%。 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73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0.7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费、机关文印费、区委巡察文化中心建设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614.69万元,主要用于查处全区大要案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30万元,主要用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开支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13.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经费。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28.9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5.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干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项)152.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干部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2.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行政干部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事业干部单位缴纳医疗保险。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行政干部医疗补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机关干部单位缴纳公积金。 (六)关于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96.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5.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10.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10.4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比例无法计算。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公务接待工作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购车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0.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41万元,增长9.5%,主要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775.6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