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4-15944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
关于印发《椒江区“绿剑2024”生态环境执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分局各科、室、中心、站、执法队,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警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和省、市公安机关“绿剑2024”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集中攻坚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椒江区“绿剑2024”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椒江区“绿剑2024”生态环境执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升环境质量,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我区环境安全,全面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化水平,深化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持续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秩序,推动化解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高水平生态省建设推进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警务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美丽椒江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方针,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协作,深入探索生态警务合作共治新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的问题等为着力点,从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入手,聚焦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应用,依托数据多源分析,实施“靶向执法”,精准打击各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实现“两个先行”提供坚强的生态环境执法保障。
二、主要任务
在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问题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采用属地自查、市级交叉督导帮扶等形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重点问题:近三年中央、省级领导、市级领导批示问题,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央与省级巡视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2023年以来涉及越级访、重复访的工业企业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环境污染问题。加强对已上报完成整改、已完成化解问题的检查,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二)重点环节:危险废物非法收集、排放、处置及跨省、市、区倾倒行为;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中介机构环评及环境监测造假、碳排放数据造假、私设废气旁路或暗管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污染治理设施低效失效或不正常使用、违规开展“三同时”及自主验收、违法使用ODS、违法加工使用新化学物质和淘汰类物质、排污许可证过期、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环节。
(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特别是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长期出现大气热点网格、冒泡区、高值点以及管网破损、雨污混排、污水溢流问题的各类工业园区(包括工业集聚区、工业功能区);区际交界区域、重点流域上游地区等;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
(四)重点行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榨菜腌制、修造船、复合布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废塑料加工、废橡胶利用、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表面处理、烧结砖、玻璃制造、化工、金属制品、眼镜制造等环境问题突出行业,水泥、纺织染整、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等涉VOCs排放行业及其他“两高”行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保基础设施行业;涉ODS使用、碳排放权交易及新污染物领域等行业。
(五)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及以下企业;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环境治理水平评估结果位于台州市后30%的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涉气时均值、涉水日均值超标3次及以上、长时间恒值或低于行业排放水平、频繁出现较大波动、数据超标后立即异常下降的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涉危险废物企业(包括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收集、处置利用、中介服务企业)、涉放射源企业。
三、工作方法
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托“1+10+X”的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体系,有效释放生态警务共治模式张力,延伸问题发现触角,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上下一体联动高效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联合作战,持续打造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型联合体。建立信息共享共治机制,及时互通案件查办和线索摸排信息,依托数字化监管手段提升环境问题智能化发现能力,深入挖掘行业性、区域性环境违法犯罪线索,落实双向移送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线索,通过属地领办、异地交办、提级督办等形式开展联动打击。
(二)部门互补联动形成合力。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发挥监管执法主力军作用,及时将监管信息和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侦查职能优势,发挥刑事打击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基层派出所社会面管控情报触角广优势,协同开展基础摸排和线索收集,提前介入、主动出击。
(三)查处整改联动闭环管理。坚持以打促改、以打促防、以打促治,同时推动探索“罚后整改”,全力做好查处办案“后半篇文章”,推动严打重罚向查改结合转变,帮扶企业开展罚后整改,努力为企业提供环保增值化服务,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情况。
(四)检查帮扶联动压茬推进。推荐1-2个尖兵执法单元,纳入市级机动管理,参加市级交叉执法队伍,梳理明确检查清单,常态化开展县级交叉互查,推动抓好发现问题整改。
(五)线上线下联动精准打击。探索执法数据分析机制,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环保“黑匣子”监管系统、各业务监管条线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数字化平台获取各项监管数据,在“环保e企管”平台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开发叠加AI算法模型,进行数据多源分析,输出可直接用于执法的数据线索,配合执法尖刀班,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合力,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预防打、精准打、高效打。
四、工作安排
“绿剑2024”专项行动共分为2个阶段:
(一)行动阶段。
时间:6月19日—11月30日
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组织对辖区内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巡查检查,对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强化监督帮扶、交叉执法检查、属地自查巡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同步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1.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执法检查
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等重点因子,以及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污染重要时段(重点攻坚阶段为秋冬季,一般10月至次年2月),对医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垃圾焚烧及填埋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对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以在线巡查为重点的检查,重点查处超标排放、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未有效收集VOCs废气、未配备使用废气处理设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储油库、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行为;开展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超标排放,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申报登记、贴牌、冒黑烟,以及违反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规定等行为;常态化开展ODS企业随机抽查,严厉查处未申请配额违规生产或使用、应备案未备案违规使用或销售ODS的行为;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工业噪声违法行为,在春耕、夏收、秋收等重点时段开展秸秆露天焚烧专项巡查。
2.开展水环境执法检查
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对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应急(临时)取水口周边开展巡查,重点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是否存在造成生态破坏的人为活动开展检查;对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开展全面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类工业园区管网破损、雨污混排、污水溢流和化工园区未按要求配备专业化工废水处理设施问题,以及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排放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等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外运处理未实行全过程管理、未依法备案等行为。
3.开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执法检查
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对危废持证单位、危废重点监管单位、其他产废单位、医疗机构、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产业园区小微企业收集平台等强化执法检查,常态化打击涉废矿物油、油泥包、废酸、精(蒸)馏残液、飞灰、农药、医疗废物等非法转移、收集、贮存、处置等行为;持续开展一般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单位、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及中转站、废塑料加工企业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项目、表土剥离保护、施工现场管理、污染土壤运输和二次污染控制等情况;组织开展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专项执法检查,依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对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涉及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行为;加强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淘汰类物质非法加工使用行为。
4.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生态保护、辐射执法检查
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企业进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名录的准确性、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有效性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投诉举报和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办有关问题线索的查实情况等,严厉查处不按时提交碳排放报告、不配合核查、不按时完成清缴履约等行为;根据“绿盾”强化监督专项行动,聚焦秋冬交替季节(9月至12月),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开展涉放射源企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安全检查,重点对移动探伤、辐照加工和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安全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执行辐射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5.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执法检查
突出对从事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设施验收、碳排放数据、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管理等业务的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的执法检查,查处曝光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降低信用等级等手段,进一步完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
6.开展建设项目和排污许可执法检查
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开展检查抽查,重点对新建项目、“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未验先投等行为;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放口设置、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及有效联网、污染物排放浓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无组织排放等内容,并检查执行报告、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排污、排污许可降级管理、未依证排污等行为。
(二)巩固提升阶段。
时间:12月1日至12月30日。
结合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全面总结方法运用、制度建设、措施保障、组织配置等方面的创新亮点和实践成果,积极开展查漏补缺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要点。生态环境部门梳理环境问题,纳入“执法在线”“督察在线”平台,提升场景应用。
五、保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坚持“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做好党建工作与专项行动的深度融合。创新“党建+执法”联学联建模式,充分发挥“绿剑先锋”的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区域特点打造“党建+”品牌,鼓励党员干部到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线,在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党员的先进性推进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来抓,履行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要科学统筹各项工作,处理好专项行动与其它各项监管任务之间的关系,强化处室间联动配合,协同做好执法专项行动,协助做好问题线索发现,参与现场联合检查、配合开展交叉执法行动;做好与同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治、“双随机”监管执法等工作有机结合,合理安排计划,配强、配足业务骨干,强化监测力量、装备的保障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三)查办大案要案。要结合属地行业特色,围绕工作重点,坚持以打促治,上下联动一体推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查处整改联动闭环、一案双查联动治理。持续畅通举报途径,引导知情人士举报环境违法犯罪,依法依规实施重奖。对行动中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从快查处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要深挖彻查、典型案例曝光,形成高压震慑。对情节严重、疑难复杂的重点案件,要联合会商沟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必要时提级侦办,提请上级集中统一收网。对在大案要案查办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奖励。
(四)完善技术支撑。建强执法数据分析中心,依托数字化监管手段提升环境问题智能化发现能力。要加强信息化监管执法手段运用,推动非现场执法,加快推广全省环保“黑匣子”体系、环保e企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监测、高空瞭望等先进科技手段,识别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浓度高值区,及时开展高值区、冒泡点线上预警和线下排查整改闭环处置,配齐大气污染物便携式检测仪。继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与专业力量融合,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行业专家、环保专家、技术专家作用,提升“平台+大脑+应用”等数智工作水平,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执法特色品牌。
(五)强化服务意识。要增强生态环境执法服务意识,优化执法监管模式,强化生态环境涉企增值化服务水平和能力,既要依法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又寓服务于执法中,绝不搞“一刀切”“一罚了之”。综合采用“以案说法”“企业环保咨询日”及政策动态信息推送等手段强化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正面清单、企业自主验收等环境管理制度宣传和指导,助企纾困,为企业提升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推动精准普法,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提升企业治污水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向企业宣贯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环境违法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全面提升企业环保守法意识,构建良好守法秩序,促进依法经营、绿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