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76J/2024-15943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 12- 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椒江区民政局2024年10月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领域
1.开展第四季度探访关爱工作。本季度探访关爱的重点是围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对象、元旦春节慰问对象、2025年暖居工程改造家庭等排查,结合平时入户调查,深入了解低保、低边、特困供养人员等需求情况,妥善予以解决。至本月底,已累计入户走访困难群众达到35%。
2.制定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省厅安排,我区承接的是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试点,要根据不同对象分别予以周末家庭陪伴、定期结对走访、心理疏导介入等,并按不同的需求给予相应的补贴。文件已经下发,目前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3.制定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根据大额医疗费支出情况、重度残疾人家庭情况及其他预警反馈信息等,由镇街按预警反应及时入户进行了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协助提出救助申请。对属其他专项救助部门有的救助项目,可转介给相关部门。
4.做好暖居工程的资金拨付工作。根据前期验收结果,结算今年前期改造的40户家庭的费用,特别是慈善用于项目的资金需争取进度。
5.继续做好低保专项治理。根据省厅安排,继续做好我区的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低保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问题,对镇街及村社长期公示情况进行再检查,能发现未及时进行公示的通报给相关镇街抓好整改落实。要做好低保专项治理和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总结,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开展“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自查,对发现上述情况的,及时予以整改落实。
6.出台《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意见》。会同财政、人社、农水等部门联合下发《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渐退期、收入核算、动态管理、临时救助、就业帮扶、项目支持等,更好地保障和促进低收入群众的共同富裕。
儿童工作:
1.做好镇街未保站验收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对镇街上报的未保站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要求的,会同区财政局下拨建设补助资金。
2.开展流动儿童的信息录入工作。根据民政部等10部委的文件要求,计划在今年底完成流动儿童信息录入工作,我区现有流动儿童22000多人,要从本月开始逐一录入信息,确保今年底前完成任务,至10月23日已累计录入流动儿童3330条。
二、养老服务领域
1.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适老化商户已入驻20家,优惠码领取8个。
2.持续推进虚拟养老院建设,新增家庭床位103张,总数达653张。
3.开展省养老服务爱心卡意向合作银行方案比选。
4.开展2024年“敬老月”相关活动。
三、社会事务领域
1.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及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区公益性公墓制定政府指导价。对下浦村、柏加王村、建库村及上洋村等四家村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维护台账情况进行座谈议价和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公墓成本,为合理定价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2.完成椒江区塔下程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之塔下程生态陵园(一期)征地的政策处理。
3.开展公墓、丧葬用品销售双随机检查,要求丧葬用品销售市场严格按照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流程和标准提供服务,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
四、社会福利领域
1.开展椒江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集中复核工作。
2.完成落实海门街道、葭沚街道“精康融合行动”点位的室内上墙布置。做好省民政厅重点工作督导组对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驿站的检查工作。
五、地名管理领域
1.推进“古章安文化研学基地”项目进程,与章安街道就项目进度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建设。
2.与市区两级公安部门联动推进地名地址统计归一,实现“多库合一”,建设全市标准地名地址数据库。
3.上报浙江省“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典型经验至省民政厅。
六、社会组织管理领域
1.完成首家社会团体简易注销登记。
2.开展2024年度公益社会组织创投项目征集并进行赛前培训。
3.开展202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结项评审及尾款拨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