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24-15967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4- 12- 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市茁旭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8 09: 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州茁旭眼镜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副塑料眼镜技改项目

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经二路东侧

台州市茁旭眼镜有限公司

台州市茁旭眼镜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50万副塑料眼镜的生产规模。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拉砂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水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含调漆)先经水帘(除漆雾),再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破碎粉尘:加强设备密闭性,无组织排放;磨水口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移印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间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多级反应沉淀+综合调节+A2/O+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合并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IV类标准后排放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可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风机、冷却塔、水泵高噪声设安装减振装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121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8367300576-88521591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