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村(居):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现对《大陈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将大陈镇上大陈村军事文化主题公园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出大陈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本年度我镇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