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331002ZF930000/2024-159048 | 主题分类: | 医保 |
体裁分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答复的函
柴芝红、袁世超等2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宫颈脱落细胞和HPV病毒检测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第32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宫颈癌是常见的女性恶性肿瘤之一,是一种发生在子宫颈部位(子宫开口处)的妇科恶性肿瘤。我国人口众多,宫颈癌患者人数占全球患者总人数的18%,每年约有9.89万名妇女被诊断为宫颈癌,约有3万名妇女死于宫颈癌。目前宫颈癌有年轻化趋势,很多患者在35-55岁被诊断出宫颈癌,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现有医学技术上的宫颈脱落细胞和HPV病毒检测即可尽早发现子宫癌并进行早期诊治,从而可以极大程度降低死亡率,挽救大量患病妇女的生命及家庭幸福,具有非常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宫颈癌、乳腺癌是影响我国妇女健康的重大疾病,开展人群筛查是促进宫颈癌、乳腺癌早诊早治的有效措施。“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35-64岁已婚女性均可享受。其中,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或HPV检测。
为破解困难“两癌”患病妇女后续救助难题,省妇联依托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实施“康乃馨女性健康关爱计划”公益保险项目,为困难、低保女性免费投保。椒江区妇联一直积极开展该项目,做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实施工作。
将TCT、HPV检测筛查纳入医保报销的建议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宫颈癌筛查属于公共卫生范畴,检测资金已由各级财政保障。根据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制度安排,公共卫生服务向全体居民提供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项目,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中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疫苗、体检等作为预防性服务项目,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由省医保局统一制定,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材料”两个部分,分为甲类和乙类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宫颈脱落细胞和HPV病毒检测属于丙类项目,为自费项目。根据我省实际医疗需求,助力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省局每年会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妇女健康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是全民健康的重要基石。我局将宫颈脱落细胞和HPV病毒检测纳入医保范围的建议反馈给上级部门。下一步,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完善生育保险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协同区妇联继续做好女性健康关爱工作。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椒江区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邱蓉
联系电话:0576-88702133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椒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