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4-158943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 11- 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6060279)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台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29号),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6060279)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台州市椒江区违规审批上马两高项目,部分印染企业批建不一,具体情况如下: 2.台州市恒虹印染砂洗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位于不再审批新增污染项目的岩头工业区,新增污水排放量30万吨、COD10吨、氮氧化物9吨,存在违规审批的情况;3.台州市同轩印染企业,违反相关规定,陆续租赁周边农用地新建厂房,非法增量500%生产能力,未经审批建设生物质锅炉,废水、废气超期超标排放,污染河道和土壤;4.椒江区其他近10家印染企业存在批建不一、超总量排放、超标排放和偷排的情况。
二、调查核实情况
1.椒江区目前在产经营的印染企业均不涉及违规审批两高项目问题。
2.台州市恒虹印染砂洗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环保审批(台环建〔2022〕22号)。2023年3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为913310001488827830002P。企业已投产的一期项目废水排放总量13.7622万吨/年,化学需氧量6.881吨/年、氨氮0.688吨/年、VOCs7.179吨/年。不存在违规审批情况。
3.台州市同轩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东侧一幢钢架一层建筑物,占地面积约640平方米,为建设用地,但未取得合法土地审批和规划审批相关手续,属于违章建筑。该公司生产设备较排污许可证增加。生物质锅炉为排污许可证核准锅炉,已建成配套处理设施。
4.核查发现台州市椒江星明印染厂新增1条定型生产线。企业超总量排放问题不属实,浙江台州染整总厂、台州市椒江星明印染厂、浙江新星月印染有限公司、台州市光华纺染有限公司均为刷卡排污企业,历年来均未出现超总量排污情况。根据历年来在线监测数据,废水总体达标。根据企业近两年来自行监测报告,废水、废气均显示达标。经技术单位核算各企业2023年水平衡数据,对比同行业特征,企业水平衡均正常。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一)针对台州市椒江星明印染厂定型项目未批先建、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台州市光华纺染有限公司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文号分别为:台环(椒)罚[2024]36号、台环(椒)罚[2024]37号、台环(椒)罚[2024]22号。浙江新星月印染有限公司设备数量在验收范围内,不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二)台州市同轩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违章建筑已于2024年6月9日完成拆除。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0576-8881127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