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916/2024-0044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成文日期: 2024-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椒江区2023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26 09: 4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我区现将政府预算和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关于调整椒江区2023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