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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728895935/2024-0039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供销合作社
 成文日期: 2024-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4 17: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点击查看图解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由台州市椒江区供销社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中山西路68号;邮编:318000;电话:88223029;传真:88223109;电子邮箱:tzjjcoop@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供销社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正确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2023年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深入践行“八大理念”,全力奋战“六大片区”,助力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领导简介”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简介”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建议提案”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财政预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财政决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政务活动”栏目发布信息23条,占总数的9.2%;“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此外,结合区供销社实际,以区社公开栏、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为载体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信息220条,及时、有效地推进重点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及相关要求,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顺利畅通、答复内容准确无误。2023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发挥组织协调,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提升公开意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我社今年无新增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栏目建设丰富各类专栏,实现布局合理化、搜索智能化、解读多元化。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严格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结合区社实际,以区社《社务信息》、公开栏、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为载体进行公开,并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社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实行层层审核制度,建立保密台账,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2023年,我社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顺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为缓慢,部分信息员主动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社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并从以下三方面改进和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社务信息》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公开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备建设,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升工作实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