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1562/2024-002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艺体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22〕46号)《台州市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丰富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要,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遴选2024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白名单”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2日—1月22日前纸质表格送至台州市椒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楼312室(联系人:徐苓;联系电话:88821637);电子版发送邮箱15988988897@163.com。
二、遴选对象
在椒江区注册的体育类、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遴选要求
(一)办学资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须对应符合主管部门的准入标准,持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四)机构信誉。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没有被查实有违规办学、没有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五)纳入监管。2023年12月31日前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开通监管账户并实现全流程监管。
四、申报流程
(一)机构自主申报
本着自愿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需对照准入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合法、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应包括: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
2.进校园专兼职教师身份证、劳动合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书/资质证书);
3.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4.椒江区非学科类“白名单”培训机构申报表;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6.入学校老师名单;
备注:递交以上申请材料时需要上交相关复印件1份;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二)确定公示
相关主管部门最终确定准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
五、其他事项
1.未进入白名单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
2.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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