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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209L/2024-0015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度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0 16: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报告解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桔园路189号,电话:0576-88600018,邮编:318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椒江区农水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热点问题为最优先级,以人民群众更易于触达为核心原则不断优化目录架构,多点并行拓宽宣传路径打造多元政务公开平台生态,不断以政务公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点工作的地位上以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问题为优先,以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为导向,在常态化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做到多点发声、全面触达,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单位动态,构建多元化政民互动机制。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9条,全年共发布新闻媒体信息206条,通过椒农浦语公众号发布推文21,通过无限台州部门之声账号发布新闻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进行反馈答复,其中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1件,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我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协调和联系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对政务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调整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单独列出水利领域目录,对以往的公开文件进行分门别类地梳理转移。二是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定期排查整改,确保信息易触达。三是加强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抓牢宣传实效。丰富新媒体宣传方式,在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设立账号,定期发布政务活动,拓宽宣传路径。

(五)监督保障

严格对照《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一是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更新,根据网站栏目内容设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栏目相关内容信息由各科室负责报送,办公室负责采集,网站管理员负责整理发布。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本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分派给各科室信息采集任务,办公室审查人员进行复核,重要内容呈报局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后方可对外发布。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审核不严导致局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失实、泄密、引发负面影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7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315671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目录搭建规范模糊缺乏对目录的高精度梳理,部分目录内容杂糅,侧重性不强,难以与其他目录区别开来,存在不同目录下内容相似的情况,导致用户难以查找有效信息。

二是新媒体宣传规模不够我局今年10月开通“椒农浦语”公众号,已累计发布资讯文章、政务活动等共计36篇,但推送的平均阅读量只有一两百,辐射区域、人数均为较低水平,其主要原因包括两点:从公众号用户、朋友圈受众的角度出发,其更关注局内有关招聘信息、重要政策等内容,对于日常的政务活动,仅有一些从业领域与我局业务范围高度重合的受众才会去关注;从公众号运营本身出发,目前我局对宣传工作的响应力度不够,缺乏主动转发朋友圈造势求关注的类似动作和相关活动。

三是形式内容亟待丰富形式上还需多点并行,缺少类似新闻发布会、意见征集、抖音官方账号这样的政务公开多渠道生态,宣传发声的广度不够。内容上还需百花齐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多以科室工作、单位活动、政策文件等为主要公开内容,对弘扬传统美德、精神文明创建、知识科普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等公开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做精做优信息发布。加强对局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提升,提高发布信息质量。深化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分层梳理,与区政府加强沟通,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目录结构。同时逐步对网站早期信息进行梳理整改,做到分类准确、格式统一,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效率和使用体验。

二是拓宽拓深宣传工作分级宣传内容,以群众热切关注的重大政策信息、重大政务活动、人事招聘信息、灾害预警、招标采购信息等内容为优先。以科普知识、三农资讯、农技知识等内容为次优先级,但也不能忽视。强化宣传力度,发动局里同志力量转发到朋友圈,扩大影响范围。丰富宣传方式,除本年度建立的“椒农浦语”公众号外,可以增加抖音、小红书此类平台,以年轻化视角讲述三农故事。多开展新闻发布会、进行社会意见征集,强化公众参与程度。

三是深挖细挖公开内容。对单位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提前谋划部署,将过去浮于表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实。如定期开展朋友圈转发集赞活动,可兑换农户农产品,切实为农户拓宽销路,同时也打响公众号的宣传品牌。联合科室开展农技培训班,进行网络公开报名。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局内业务深度结合,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