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K15105062H/2023-152362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海门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3- 09- 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海门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
发布日期:
2023-
09-
28
16:
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一、行政执法主体
海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椒江区东枫山路20号
监督举报地址:椒江区东枫山路20号
邮编:318099
投诉举报电话:12345
二、行政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1)
三、执法依据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流程图见附件2)
五、救济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