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68442T/2023-151617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号建议案答复的函
刘永峰、方启洪、林启钿、郑苏华等4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的建议》(第47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椒江区全域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区作为台州市主城区,省、市两级重点、民生工程及房产项目多,但土地资源紧张,环境容量小,由于建筑垃圾体量的日益增长,处置困难引发的随意倾倒、抛洒及堆放问题愈发突出。在先天优势不足的情况下,我们更是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振奋精神,把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扎实谋划、系统推进我区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建设,通过深挖外拓,提高处置能力。
一、完善顶层设计,落实专班专责
今年是举办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之年,建筑渣土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既是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杭州亚运会之前的一场大考。我区成立椒江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区渣土管理工作,出台《椒江区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四个统一”的管理体系,即:统一管理主体、统一消纳主体、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流程,全流程规范出土、运输、消纳各环节,实现全闭环管理。不断完善建筑垃圾管理顶层设计,加强制度规范。
二、积极谋划终端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消纳能力。一是将建筑渣土消纳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区政府已同意将葭沚街道三山废弃岩场列入渣土消纳点位中长期规划;二是统筹全区建筑垃圾消纳工作。由台州市椒江新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全区渣土消纳处置具体实施单位,以原山峪染料区块为载体,统筹区内渣土调运消纳工作,先后实施了市府大道东段农地改造、蔡桥废弃矿山提升改造回填等项目渣土调运消纳工作,并积极对接台州东达公司,争取消纳空间解决区内公建项目出土难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共为全区解决渣土消纳70余万方;三是新增消纳设施1处。由浙江远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塔下程泥浆固化中心也已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1500方。
三、积极探索跨区处置,不断拓展消纳新途径。自去年我区开启渣土船运工作以来,已打通舟山六横、宁波宁海、台州三门等地建筑垃圾跨区处置新途径,已审批六横方向约99万方、宁海方向7万方、三门方向20万方,后续还有很大空间消纳,截至目前,通过船运方式已消纳椒江建筑渣土11.4万余方。
四、积极强化监管工作,不断推进规范化处置。积极推进“工程固废在线”应用全区域推广运用,目前已经25家建筑垃圾运输公司、707辆渣土车辆、567名驾驶员、27家在建工地、2个中转码头、2家资源化企业信息全部录入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2023年6月29日,渣土运输电子联单已全面应用,现已录入7398单,实现全闭环监管。建立在建工地每日线上巡查、线下核实查处机制。三是常态化设卡检查。对开发大道、枫南东路与S225省道交界处、台州大道、82省道复线等重点点位开展集中整治,安排两组人员、每周3次、分昼夜两班,共计设卡蹲点1000余次。
五、积极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不断规范行业秩序。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出台《椒江区建筑垃圾清运及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渣土行业“惊雷2号”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专项行动方案,下大力治理行业乱象。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交通、交警、环保等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开展执法行动,加大对偷倒乱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重罚,一查到底,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建筑垃圾领域案件结案49起,已缴纳罚款金额59.4万元,其中依据新颁布的《浙江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案15起,处罚金额从原先200元提升至1500~2000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积极开展入企进村宣传,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一是充分利用线下法律卡片发放的形式积极开展“入企进村”宣传,选取了与建筑垃圾乱倾倒、乱抛撒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制成小卡片形式助力精准宣传。一方面普法内容简洁明了,可读性更强;另一方面还方便传阅和携带,有助于提升宣传成效。二是定时去企业、村委会进行建筑垃圾案例、法条的解读,用生动形象的案例对建筑垃圾处置的法条进行解读,做到点面结合,切实增强群众环保与法律意识,将事先宣传做在前,减少违法行为产生。
七、下一步举措
(一)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监管。一是建立一工地一台账制度,重点做好在建项目摸排,从土方数量上来监控建筑渣土流向,严格管控建筑渣土处置末端,动态掌握消纳数量与土方出点量。二是实行项目验收土方核准制度,重点核查消纳总量与建筑渣土土方总量、建筑渣土消纳费用与市场实际处置费用。一经发现项目土方处置无法核实,将不予验收通过,促使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施工单位的监管责任,保障处置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管平台运用。结合省级基层智治平台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构建全域基层网格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下沉执法队伍力量,打造渣土“一件事”示范点。加快完成在建项目工地、运输企业及车辆、消纳企业、资源化利用企业数据归集,尽快实现监控画面的实时接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强违法打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的违法打击态势,加强多部门联合整治。一是重点结合《浙江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联合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国有储备土地平整项目渣土规范化处置和耕地违法倾倒行为的监管和打击。二是加强对未经核准处置、跨区非法消纳、黑车、黑消纳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为我们的执法取证、数据追踪、视频监控、违规报警的智能监管作用,从严从重打击那些毫无底线的违法违规企业,对那些多次违法违规的企业决不能手软,要进行必要的惩戒,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直至退出这个行业。
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且系统性的工作,要高效处理和利用建筑垃圾,发展循环经济还需要形成完整的建筑垃圾处理产业链。目前我区在短时间内尚未能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完整链条,我局也将立足单位职责,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理顺建筑垃圾处理的机制;加大政企合作,探索适合我区的建筑垃圾处置的新途径,尽最大努力推进我区建筑垃的规范处理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