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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服务的经济性评价。承担区级医保经办事项的审核。执行上级医保部门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