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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城市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划定全区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控制线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参与、组织编制全区范围内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发展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城乡镇、村庄规划编制,负责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管理,负责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相关专题研究。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参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参与或配合市局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交通市政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河道、绿地等专项规划编制、调整和监督实施及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历史建筑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工作,做好建设项目规划批后实施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