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承担区级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管理工作。负责所属资产实物帐相关工作。指导集中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区属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区属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调剂、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