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68928P/2022-14863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大陈镇
 成文日期: 2022-0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大陈镇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3- 06- 21 18: 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大陈镇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区涉海涉渔专委会“春雷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大陈实际,特制定《大陈镇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春雷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市、区“遏重大”等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管理责任落实、事故问责追责、船员不安全行为、船舶不适航状态、商渔船碰撞隐患等六大方面,通过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全面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协管责任,坚决遏制海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内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杭州亚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海上安全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22年1月至6月。

三、主要任务

坚持系统治理,围绕八项行动,持续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全链条的海上综合治理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整治各类涉海涉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传导主体责任、协管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实现渔业基层基础加速夯实。

(一)“三无”船舶清缴行动

1.目标任务。按照“三无”船舶“零容忍”“纳规船舶只减不增、动态清零常态管控”的要求,持续深化“三无”船舶清剿,严防“三无”船(筏)反弹回潮。

2.工作举措。

(1)深入排查打击。各村(居)、渔港站要全面排摸辖区内“三无”船舶底数,在2022年2月14日前完成第一次“三无”船舶底数摸排汇总上报,后续结合实际工作,采取长效排摸整治。要积极与海事、渔政、公安、海警等部门对接,争取执法力量下沉支援,开展地毯式的海巡、陆查、清港,实行“扫荡式”巡查,发现一艘,扣押一艘,拆解一艘,严打漏网“三无”船舶。

(2)健全长效机制。完善“三无”船舶管理长效机制,各村(居)、渔港站每月全覆盖巡查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三无”船舶不反弹。

(二)渔船隐患整改行动

1.目标任务。全面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常排常治工作机制,及时消除一批影响水上安全生产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切实提高船舶安全适航性能,做到“不安全不出海,不安全不生产”。

2.工作举措。

1)加强船员配备。以基层渔业组织为单位,排查所有船舶职务船员配备、普通船员持证情况,梳理是否存在“人证不符”等现象,督促船东有效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职务船员配备不齐、普通船员未持证上岗、“人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敦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直接采取停航整改。对已被执法机构查处通报、反馈涉及配员不到位的渔船,基层渔业组织和渔港站要认真落实跟踪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2)全面排查渔船本质安全隐患。严查通导、消防、救生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设置不当,号灯号型未按规定配置,逃生通道擅自封闭堵塞等问题;强化渔船稳性、结构水密性检查。

3)全面开展渔船“船图不符”“船证不符”“证业不符”核查。对存在上述情况的渔船,要一律停航整改并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后予以放行,确保出港渔船“船、图、证、业”四相符。

(三)外来渔船治理行动

1.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渔业法》《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严厉打击外来渔船违反作业类型、作业场所等规定跨区域作业行为,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2.工作举措。

(1)加强排查引导。排查辖区渔民持有外省籍渔船情况,建立外省籍渔船名录并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政策宣传,营造严管氛围,引导渔民合法合规生产。

(2)强化港口码头管控。按照“以港管船”要求,渔港管理站靠前管理,加大靠泊本地渔港补给、卸货的外省籍渔船检查力度,严打外省籍渔船未按规定进出港报告、船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和携带违禁网具等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外省籍渔船“两不管”现象。

(3)加强海上巡查检查,严打外来渔船违反作业类型、作业场所和使用违禁网具等违法行为。

(四)涉氨冷藏船清零行动

1.目标任务。按照“减掉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涉氨冷藏船清零整治三年行动。通过拆船淘汰、原船改造制冷方式等途径,按照区农水局相关要求,完成涉氨冷藏船清零任务。

2.工作举措。

(1)督促船东(船长)做好自查整改,委托或协同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开展检查,船检部门跟进抽查核查;严密排查涉氨冷藏船证书核载人数同实船床位数量是否一致、硬隔离是否完整有效,确保安全。

(2)渔业基层组织要深入渔区精准排查,认真听取渔民意见,摸清每一艘冷藏船拟清零整治的方式。

(3)加强舆论引导,让船东真正认识到涉氨冷藏船清零的重要性,了解清零整治的政策措施,助力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商渔共治提升行动

1.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商渔船各项管控制度,干预渔船在航路留滞、作业,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2.工作举措。

(1)科学引导。引导渔船避开航路锚泊及作业,促使商渔船互相避让,避让时加强值班瞭望,避免碰撞事故发生。

(2)加强宣教。大力宣传公共航路通告,切实强化渔业公司、船东、船员安全生产意识,组织相关警示教育等培训活动,持续提升商渔船防碰撞效能。

(六)应急指挥体系构建行动

1.目标任务。健全渔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镇、渔港站、渔业公司(合作社)联动机制。

2.工作举措。

1)做强基层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守,发挥基层安全值守作用,积极探索值守模式,提高值守人员素质,强化渔船进出港报告、终端在线、动态编组、敏感水域、商船航路、恶劣天气等场景的预警提醒、动态干预、情况反馈,切实落实好渔船应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2)强化应急指令执行。加强渔船管理内部机构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确保应急指令执行到位,严查不服从指令渔船,严惩违规船长船东,提升海上应急处置工作权威性执行率。

(七)基层能力提升行动

1.目标任务。全面分析当前基层管理能力短板,制定针对性举措,确保镇政府、渔港管理站、渔业公司在人员配备、素质能力、装备水平、经费保障方面优化改善。

2.工作举措。

(1)深入调研。通过持续深化机关干部“下渔区、进渔村、上船头”活动,开展针对基层工作现状的调研,全面排摸各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能力方面的短板和能力提升面临的问题,明确各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能力提升路线。

(2)加强培训。针对在涉海涉渔安全管理中所需要的隐患排查、动态干预、法律法规等方面基础知识开展培训,强化镇、渔港站、渔业公司等基层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保障正常履职。

(3)推进改革。建立符合大陈实际的“镇+基层管理组织”“镇+点验中心”“镇+渔港综合管理站”“镇+网格化责任捆绑体系”等“镇+”综合管理服务模式,落实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通过改革达到优化力量、重塑制度、提升能效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能力不足的问题。推动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将涉海涉渔执法纳入乡镇执法一支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渔船检验第三方力量使用,弥补基层渔船检验力量严重缺口。

(八)安全责任落实行动

1.目标任务。全面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协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2.工作举措。

(1)构建督查机制。构建“覆盖广、力度大、惩戒严、尺度细”的常态化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丰富督查内涵,以“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督查,每周开展暗访督查、平台抽查。

(2)严肃事故险情复盘问责。严问事故调查是否“四不放过”,问责追责是否动真碰硬;事故教训是否深刻吸取、举一反三,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同类安全事故是否有效遏制等。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险情的,第一时间查明原因、查清责任、从严追责。

(3)全面压实责任。采取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报一批履职不力单位等方式,全面压实属地责任、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和村级组织协管责任。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排名通报,适时开展整改反馈“回头看”。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行动由区涉海涉渔专委会统一领导,镇里相应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处置中心、渔港站、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办公室、党建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行动的组织实施。各相关线(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造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这次行动开展广泛宣传,公布举报电话(967201);设立曝光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营造社会氛围。

(三)强化总结提升。要及时评估前期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巩固“春雷行动”成效,进一步完善进出港报告、编组生产、渔船基层组织管理等制度,健全联合执法、信息报送、行刑衔接(行刑衔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