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916/2023-149441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拨付2023年椒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农〔2016〕52号)、《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台财农发〔2023〕1号)文件精神,按照各街道所上报的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清册,经汇总,现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355359.35元(其中2559.35元为历年结余资金)予以下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资金兑付到位。2023年全区符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83560.36亩,补贴资金6355359.35元,补贴资金通过浙江省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直接发放到户。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坚决杜绝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
二、建立完善补贴档案。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户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必须在各村张榜公示一周,并附举报电话。村级要完善补贴台账,保管好原始档案材料,以便检查复核。
三、强化补贴资金监督。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虚报面积,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取消当年度粮食生产先进评比资格,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做好惠农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涉及面广泛,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街道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确保政策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附件:2023年椒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台州市椒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2023年椒江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 ||||
单位:户、亩、元 | ||||
街 道 | 户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金额 | 备注 |
洪家街道 | 5653 | 10778.20 | 819776.78 | |
下陈街道 | 5035 | 7158.66 | 544487.57 | |
前所街道 | 9741 | 17344.72 | 1319241.65 | |
章安街道 | 17682 | 23181.07 | 1763155.53 | |
三甲街道 | 10136 | 17548.18 | 1334551.21 | |
海虹街道 | 3873 | 7549.53 | 574146.61 | |
合 计 | 52120 | 83560.36 | 635535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