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3-148860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 05- 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台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PVC同质透心地板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州台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PVC同质透心地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聚祥路218号-3 | 台州台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购置挤出压延线、成型生产线、辊涂固化生产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PVC同质透心地板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TW001)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TW002)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①配料、搅拌、破碎、筛选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②挤出、压延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③成型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除雾器+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④UV漆涂装废气:收集后经“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固废:其中废包装桶、废铁质油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污泥、浮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等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成品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远离附近敏感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8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836730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