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对2022年度椒江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兑现事项进行公示,具体事项见如下2022年度椒江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核定表。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联系电话:88830868。
台州市椒江区金融工作中心
2023年5月31日
2022年度椒江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核定表(一)
序号 | 申请单位 | 奖励事项 | 奖励依据 | 申请奖励 金额 | 核定数 | |
1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新10条》(椒政办发[2017]189号)第二条第3点:对在境内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拟上市企业,在完成股改、辅导备案受理、报会受理和首发上市环节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 100万元 | 100万元 | |
2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 根据《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和高质量发展20条(2023年修订)》(台金融办[2023]2号)第六条规定: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再给予50万元补助。 | 市级补助 10万元 | 市级补助 10万元 | |
3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 |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新10条》(椒政办发[2017]189号)第二条第6点: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最高给予45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新三板拟挂牌企业,完成股改和工商注册登记,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含股改补助);成功挂牌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 100万元 | 100万元 | |
4 | 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上市辅导受理验收,2022年6月27日完成主板上市报会受理。 |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新10条》(椒政办发[2017]189号)第二条第3点:对在境内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拟上市企业,在完成股改、辅导备案受理、报会受理和首发上市环节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 300万元 | 300万元 | |
5 | 泰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2021年6月签约国泰君安、立信会所、天册律所启动IPO相关工作,2021年7月列为椒江区拟上市企业。2022年4月8日完成企业上市股改。 |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企业上市挂牌政策新10条》(椒政办发[2017]189号)第二条第3点:对在境内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助:对经认定的拟上市企业,在完成股改、辅导备案受理、报会受理和首发上市环节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 100万元 | 100万元 |
2022年度椒江区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核定表(二)
序号 | 申请单位 | 奖励事项 | 奖励依据 | 申请奖励金额 | 核定数 | |
6 |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1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5亿元,2021年在椒江辖区内投入86737.46万元,已申请相应补助。2022年在椒江辖区内投入57279.99万元,现申请2022年度的57279.99万元的项目投入补助1718399.7元。 | 椒政办发〔2017〕189号第8点: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资本市场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增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债、可转债和可分离债)并投在椒江辖区内(含补充流动资金),按实际投资额给予3‰的补助。 | 171.84万元 | 171.84万元 | |
7 |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实施技术工人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共125人授予600.5万份股票期权,125人激励对象中技术工人61人,技术工人占比达48.8%。技术工人股权激励中介机构服务费用36万元,申请补助30万元。 | 根据台政办发〔2022〕33号第二条第2点规定:对拟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授予实施后,技术工人激励比例达到30%以上的,中介机构股权激励服务费用据实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30万元 | 30万元 | |
8 |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22年度实施技术工人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原向208人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69.3万份,因4人退出认购,后向204人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64万股,授予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204人激励对象中技术工人91人,技术工人占比达44.6%。技术工人股权激励中介机构服务费用25万元,申请补助25万元。 | 根据台政办发〔2022〕33号第二条第2点规定:对拟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授予实施后,技术工人激励比例达到30%以上的,中介机构股权激励服务费用据实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25万元 | 25万元 | |
合 计 | 836.84万元 | 836.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