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3-148385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 03- 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台州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建设项目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州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建设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市府大道90-92号一层、94-96号一层 | 台州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 | 台州佳雯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租用潘官莲、李玲飞名下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市府大道90-92号一层、94-96号一层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由叶卫军、蔡宛茹、陶彩娟、李玲飞、潘官莲租赁给台州溪山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台州溪山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转租于本企业),租赁面积为120m2,本医院主要接收犬类、猫类诊疗、手术,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性温病动物。医院日均接诊宠物5只,宠物美容2只,最大寄存量为20只。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宠物自身以及粪便尿液臭味定时清理、紫外线灯管消毒、加强通排风;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设施密闭。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洗浴废水经细格栅过滤后与医疗污水一并经二氧化氯消毒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动物毛发、动物粪便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灯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灯管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交由台州禾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其中动物尸体及组织、器官交由台州市椒江恒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进风口消声器消声等;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836730,88521591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