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3-145597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成文日期: 2023-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椒江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3- 15 11: 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椒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聚焦“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工作目标,主动融入法治建设新常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椒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凸出。现将2022年度椒江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2022年,椒江区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确保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为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不断加强。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会议,起草制定落实《2022年法治椒江建设重点工作》等文件。针对突出法治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推进法治台州建设各项任务在椒江落实。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机制,把学习一部法律法规作为每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的首个议题,持之以恒加以落实,全市唯一。

(二)政府依法执政能力持续提升。

1.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持续推进跨区域通办升级、智慧大厅迭代升级,推动企业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更加高效便民,政务环境更加智慧高效。持续优化企业注销“一件事”,推出企业分支机构转子公司“一件事”改革。加大“网上办、掌上办”推广力度,2022年网上综合办税率达97.26%。抢抓数字化改革契机,广泛应用“浙里办”“浙政钉”“企业码”等,打造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逐步实现从“人最多跑一次”到“数据最多流转一次”,推动政府的数字化转型工作。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最前沿最优值,继续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持续优化更新“无证明事项清单”,打造“无证明城市”。

二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平等保护,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制定出台《推动经济稳进提质42条》,全面精准落实政策要素,助推民企发展。制定出台《椒江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特别是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开展常态化督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督促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违反公平竞争的予以清理废止。组织律师开展中小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助力民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探索研发“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法治智检系统(企法通)”,构建线上智能法治体检、风险防范预警等机制体系,入选《2022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

2.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印发《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强化 “第一责任人”职责。重新修订印发《椒江区街道(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区各街道镇共开展合法性审查117件次,审查率100%。积极推动司法所长列席街道党政班子或重要涉法会议制度落实,各司法所长列席街道班子等各类会议共30余场次。

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更加规范。2022年共新制定区级规范性文件20件,全部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正式出台后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区人大和市司法局予以备案。对各部门制定的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由司法局予以备案审查。

三是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有效提升。修订印发《台州市椒江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开展全区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今年在全面排摸梳理区政府重点工作事项和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筛选出提前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等3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制定区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要求列入目录的重大事项承办单位按照规定落实相关程序。

四是监督制约有效实施,信息更加透明。开展“三项制度”自查自纠“回头看”行动,以查促改,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指标晾晒要求,及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清理,行政执法证关联、变更等工作,共完成行政执法主体确认36个,区级及镇(街道)等37个单位完成执法公示执法人员信息。联合区检察院创建“法治立区五联工作机制”,全市首设驻司法局检察官办公室。积极配合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在8个司法所挂牌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开展对乡镇街道执法工作的监督。组织年度行政执法证考试,确保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全区共291人完成考试,创历史新高。

五是创新专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用有效发挥。作为全省首创至今也是唯一的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室,配备了5名法律顾问和5名法律助理,实行坐班制管理,为区政府及部门街道提供全方面法律服务。及时修订《椒江区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办法》,推行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并在全市首推区政府上会议题“双审双签”制度。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文件203件次、各类合同548件次,出具审查意见1742条,有效从源头上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六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稳妥推进。落实“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部署,印发《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成立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局),梳理汇编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1114项,涉及23个领域。统筹协调推进区、街道(镇)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推进部门专业执法+综合执法+跨区域协同执法工作,确保执法权力高效规范有序运行。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抽调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实体化办公,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按照高频、街道亟需且易处置、易承接的原则,完成对所有镇(街道)赋权工作。

(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一是夯实基层调解组织,融合多方调解力量。出台《人民调解体系提升方案》,调整全区“以奖代补”补助标准,全面提升街道(镇)专职调解员力量配备,确保每个街道调委会至少配备5名专职调解员。深入开展“访民情、和邻里”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今年以来,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61件,其中非正常死亡51件,涉及金额约3.6亿元。成立警调联动专家团,出台《关于开展律师参与警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律师事务所、派出所、司法所三所联动配合。发挥“共享法庭”优势,与区法院共同出台物业、家事、劳动争议、金融“共享法庭”建设运行工作指引,加深法官对纠纷化解的参与度。全域打造三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目前共建成区、街镇、村社三级婚调室19家。鼓励和支持具备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成立民办非企业调解组织,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区已设立3家民办非企业调解组织。

二是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信访事项“法治化”解决。依托已组建的专业行政纠纷调解队伍,对法院立案的行政争议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先行引导调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共受理复议案件103件,审结99件,因和解、调解撤回申请而终止的71件,和解调解率为71.7%,居全市首位。统筹区政府及部门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6件(尚有20余件在诉前调解),审结89件,一审败诉7件,败诉率为7.87%。相关行政争议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积极引导推进信访事项法治化解决,尤其是今年“除险保安”行动以来,化解了一批“老大难”信访积案。“信访超市”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验收评审,全市唯一。

三是普法责任工作制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及“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出台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年度区级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全区各单位普法信息报送制度、“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作等文件,进一步做好全区普法统筹工作,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落实。紧紧围绕普法重点热点,积极开展“法助共富 法护平安”“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喜迎二十大”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推动打造普法特色亮点品牌,开设抖音新号“椒法卫海”,拍摄民法典系列小视频60期,“小小普法代言人”系列小视频20期,探索在短视频平台开展直播学法3场次。深入推进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2022年新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市级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8家,市级以上覆盖率达80%以上。持续开展“守法贷”活动,2022年发放290笔,授信额度共计1.4亿。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目前建有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1处、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2处。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

(一)镇街道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对法治工作的制度性建设重视不够,法治工作队伍较为薄弱,拆迁安置领域、一江两岸、高铁新区、商贸核心区等区域行政争议案发率较高,且败诉率较高。乡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公职律师人员覆盖率仅为45%,且均未在执法岗位或者法制审核岗位,不能满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的工作需求。

(二)执法部门执法规范化程度还需提升。部分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制度规范不完善,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上仍存在职责不分、责任不明的情况,对执法行为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执法流程运行机制也不完善,各环节衔接不紧密,监督不到位。如应急管理、住建、资规分局等案件量较大的单位,都没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从事执法(法治审核)等工作。全区行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率仅为50%。

(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不够到位。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程序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普遍的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起草责任单位开展公众参与的途径较少,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够。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的重大决策占比不高、质量有待提高。

(四)重点领域的制度性规范还需完善。经统计梳理各类行政争议及信访案件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案件集中在农村宅基地审批及涉农拆迁安置分配领域。如我区2011年制订的《台州市椒江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在规范宅基地审批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理解不同、适用出现偏差的情况,导致争议多发,相关法院亦针对具体案件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完善。

(五)普法宣传针对性有待提高、效果还需加强。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其摆上本单位重要的工作日程,个别单位开展普法活动的主动性不强,措施不够有力,还有一些单位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问题比较突出,普法的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意识,普法工作没有达到应有的深度和氛围。

(六)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还需提速。“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国家赋予浙江的重要试点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管我区按照省市的要求成立了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和改革工作专班,并开展赋权乡镇街道工作,但相关工作在实质上推进仍较为缓慢,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人员难以下沉、管理体制仍未理顺、法制审核力量不足等,相关工作还需提速。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推动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椒江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完善椒江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文件,认真落实专家论证等各个环节。继续有效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充实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推动全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三)切实压紧责任,全面有效防止行政争议案发数抬头。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细,建立健全行政错案责任追究和挂牌整治制度。对行政争议发生数或者错案数较为突出的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由区委依法治区办报区领导审定后分别确定为行政争议发生重点单位和行政错案重点单位,实行挂牌整治。

(四)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核心,不断加强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提升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能力。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五)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全面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效。在充分发挥原有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线下执法案卷检查等常规性监督方式外,积极运用浙江省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等数字化等手段开展线上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充分应用智能系统,有针对性地时时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有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作用,依托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和属地司法所,具体负责对所在街道的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监督,协调推动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监督规范流程,建立健全“立体式”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