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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276J/2023-14514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 02- 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民政局2022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2- 09 10: 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椒江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法治民政”领导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法制度,推动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例会等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对接,实现良性互动,积极加强沟通,主动担当作为。

3.不断健全领导干部领学促学机制。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各类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分领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各类专题普法学习培训活动。

(二)突出抓好依法行政职能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出台的征求意见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拓宽监督渠道,健全责任体系。全年全年共上报三重一大事项7项。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责、依据、程序等内容,做好公示公开,台州市椒江区监管事项清单中涉及民政行政执法事项共计185项,行政检查事项90项,行政处罚事项59项,10名持证执法人员。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全过程,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事后公开,对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执法自查自纠,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全年全系统共有执法案卷1件,去年立案,今年已审结。

3.推进民政领域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以解读民政法规政策为重点,指导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充分调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等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民政法律法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情氛围。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要求,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比对研究、征求意见、公开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5.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不定期开展讲法、学法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法律,协助做新人婚前辅导服务工作。全年在完成辖内群众婚姻登记工作基础上,严格落实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累计受理办结的跨区域婚姻登记726对,约占全市跨区域办理量的44.57%,全市最高,为群众提供了登记便利。全年移交了婚姻档案4584件,电子化率100%,档案利用2615件。

(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共受理电话咨询逾千件,办结社会组织类审批业务234件,其中行政许可162件,其他服务事项72件;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共有99家纳入范围,其中90家变更,9家注销。为做好分类登记工作,窗口专门编制了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填报指南,建立了工作微信群,对民办学校经办人进行了网上集中培训和个案辅导。目前已注销4家,涉及变更业务的民办学校已办结83件,另有十余家学校正与教育部门就历史问题进行协调;配合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清零”工作,共涉及去年转登非营利机构15家和民政历史存量10家。目前,共6家已完成业务范围变更,10家已完成注销。

2.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计划7个,其中跨部门联合检查6个。全年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均为100%,跨部门监管率85.7%。全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39次,掌上执法检查41次,掌上执法率100%。在检查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于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须责令改正的,下发相应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双随机检查任务落实到位。

3.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回头看”工作,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椒民政[2022]58号),对照三部委“回头看”通知明确的15项整治重点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规范引导合法合规收费,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规模,推动建立健全经营自律,增强服务企业能力,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年检和抽查等措施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检查,全区42家行业协会商会根据文件精神围绕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收费性质及收费标准进行重点自查,自疫情爆发后,我区行业协会有6家决定免收会费,2022年度全区现共有13家行业协会商会2022年未收会费,减免金额共计67.5万元,着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当前区民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上,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因编制原因,执法人员散落在各业务科室与有执法权的处室分离,日常忙于业务工作,缺乏执法经验,对专业法律、执法流程不熟悉,导致案卷质量不高,存在说理逻辑不强、卷面不规范等问题。

(二)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工作不够鲜明。法治建设活动内容形式不够丰富,在学习中较多地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规章制度等,对内容理解不够深入,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效果不够明显。

(三)法治宣传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没有相对有效的新颖的普法形式,法治宣传的形式需进一步创新,工作严肃性、教育性有余,而趣味性、互动性需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统筹协调,压实压紧法治建设责任。主动部署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有效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等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同时要求各科室各部门提高站位、主动认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把法治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二)强化教育,锻造法治干部队伍。认真组织法治专题讲座,突出宣传《宪法》、民政相关法规等法律知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标语、法制宣传月、培训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加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使全区民政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宣传氛围。

(三)强化监督,督促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与法治政府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制约监督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挂钩。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关键性作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学述廉制度。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各类自查,及时做好问题整改,推动民政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局于2023年将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积极为法治政府建设、增进区内人民群众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提质增效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民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清单,配合做好政务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定期梳理民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废止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有关文件和条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归档和评查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三)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社工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行执法普法“清单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机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加强新出台民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传解读力度,将立法施法过程与宣传普法过程紧密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