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268P/2023-14509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 02- 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二O二三年春季全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2-03 14: 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收费对象

收费项目、标准

保教费(元/生.月)

中心幼儿园

650

中心幼儿园滨江分园

550/ 托育770

中心幼儿园万科分园

550/ 托育770

中心幼儿园旭辉分园

550/ 托育770

通巨幼儿园

650

通巨幼儿园文景苑分园

550

机关幼儿园

650

机关幼儿园华景分园

550

机关幼儿园华师分园

550

实验幼儿园

650

海棠幼儿园

550

文鼎苑幼儿园

550

心湖幼儿园

550/ 托育770

一、本公示自二O二三年春季开始执行,执行依据是椒发改价[2012]72号、台发改收费[2016]180/188号、椒发改价费备[2017]35号、[2018]103号、[2021]2、3、28、30号、[2022]3、10、24号。

二、除收取保教费、伙食费以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课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三、伙食费是指幼儿在园期间的餐费和必要的点心费,标准由幼儿园以不盈利、不结余的原则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单独核算,每月公布、学期结束一次结清。

四、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本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就近入读公办幼儿园,按台州市政府台政发【2009】6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投诉、举报电话:区发改局88836776;区财政局89065739;区教育局88805121;88222673;市场监管局12358。

六、请张贴,请宣传,请监督。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