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5105142/2023-145318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 02- 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椒江区教育产业园(洪家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之汇丰路(3号立交-中心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做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椒江区教育产业园(洪家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之汇丰路(3号立交-中心大道)道路工程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后洋王村 | 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汇丰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总用地面积为49768平方米(约合74.65 亩),拟建道路总长度928.7m(道路中心线长度),道路标准段宽度为50米。其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工程设1座箱涵和1座简支梁桥,箱涵长13.5m,宽94.3m,桥梁为长32m,宽53.5m)、道路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废气:(1)运输车辆出场地前进行冲洗,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2)堆料场周边修建砖砌墙进行拦挡,三面设置砖砌墙进行防护,堆料表面采用塑料彩条布苫盖。(3)加强运输车辆维护,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行;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废水:(1)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或设备冲洗,不外排;(3)在桥头路基占地范围内设置8座钻渣泥浆中转池,采用钢板沉淀池,产生的泥浆需及时收集在钻渣泥浆中转池内,经初步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外运进行固化处理;(4)施工期应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堆料场周边修建砖砌墙进行拦挡,堆料表面采用塑料彩条布苫盖等措施,减少物料流失。固废:(1)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项目施工期余方用于市府大道东段农用地改造项目。噪声:(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2)加强对各种筑路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 营运期:废气: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废水: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固废: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禁鸣、限速,如敏感点超标加装隔声窗等。风险:设加固护栏,设警示标志。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836730,88521591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