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413X7/2023-153791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 |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12-
26
1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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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优化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峰谷电价,设置全天11.5个小时的低谷时段,低谷时长位居全国第一,且中午保留2小时低谷时段,满足网约车等用户在中午的充电需求;取消春秋季(共8个月)每天4个小时的尖峰时段设置。与此同时,浙江原峰谷电价仅有尖峰、高峰、低谷三个时段划分,此次增设了平段时段,春秋季5.5小时、夏冬季4小时。并创新设立深谷时段,在每年春节、五一、国庆等三个假期,增设深谷时段,进一步扩大电价下浮比例,时段为10:00至14:00,共4小时。预计政策执行后,浙江充换电设施平均用电价格将下降10%至15%。
“我们平时选择低谷时段充电,夜间充满电成本在30元左右,现在冬天开空调要高一点,最低40元,充电时段和价格调整后,网约车的成本也能降点。”我局分管领导林海进在解读政策时举例说,一台开网约车的新能源汽车每个月充电成本在1500元左右,《通知》执行后,随着低谷电价下浮比例扩大,开车成本也将降低。同时,增设的平段和春节等节假日的深谷时段,缩小了低谷时段与其他时段价格差异,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车主集中在低谷时段使用充电桩导致设备紧张的情况,平衡充电设备使用时间。
为方便电动汽车用户充电比价,本次政策还进一步规范了充换电收费行为。《通知》规定,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可收取电费和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由市场调节。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应在经营场所及充换电APP等醒目位置,按全省统一的示例样式公示价格信息。此外,充换电设施经营主体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虚构抬高电费以掩盖降低服务费,后续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充换电收费行为的监管。
政策解读人: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分管领导 林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