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76J/2023-153554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
郑蔚、丁珊、葛腾等3位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队伍建设的建议》(第7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区现有常住人口82.6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占比为15.36%,即12.68万人,65岁以上老人占比为10.75%,为8.88万人(通常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即为老龄化社会),而且高龄化比例较高,全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有1.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4.2%。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增加,我区老年人口正以年均近3%的速度增长,我区已由深度老龄化向重度老龄化社会转变。
1.关于宣传好各类扶持政策,让年轻护工“奔涌而来”的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养老行业企业在高校开展招聘,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对《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台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实施细则》政策进行宣传,尤其是加大补贴政策在各大校园中的宣传力度,简化并完善相关补贴申请流程,落实好在养老机构从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院校毕业生的补贴发放工作,吸引年轻护工加入到我区的养老服务事业当中。
2.关于落地好政策“红利”,让护工待遇“薪薪”向荣的建议
椒江区从2022年起实施《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台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3年内入职养老服务机构从事一线护理工作的给予奖补,标准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3万元;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专科(高职)4万元,本科及以上5万元;对连续在本市养老机构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从第二年起,按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不同等级分别每月给予500元、400元、300元、250元、200元的标准每月给予特殊岗位津贴。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研究如何解决超龄养老护理人员不能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问题,一是可以通过养老机构反哺,二是可以通过成立行业协会,以行业协会设立新的评定机制,让所有养老护理员都参与评定,让超龄在岗养老护理员也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3.关于培塑好护理员素质的建议
在加大人才培训培养力度上,目前已设立台州开放大学作为区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章安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洪家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区级家庭照护者培训基地,并通过省市区三级人社部门认证,按照《台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的规定开展人才培训和实施激励机制,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工程,提高老年护工团队专业性。2020年至2023年8月,我局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4160人次,等级培训551人,发证391人。
下一步,我局将鼓励国企养老企业、头部养老民企与高校开展人才双向培育合作,未来医科大学和老年服务机构将以实际教学基地为平台开展更多元化的合作与创新,促进优秀老年医学和护理人才的培养。
4.关于营造好护理职业的荣誉感的建议
我局持续在区社会福利院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并通过宣传报道在社会营造关心尊重养老护理员的良好氛围。通过提升技能强素质、创新模式增活力、健全机制优保障,全区以养老护理员为主力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学历层次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显著提升,为打造椒江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工匠、劳模、最美椒江人”等荣誉的评选,展现养老护理从业者的职业精神和大爱情操。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椒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刘 峰
联系电话:0576-88507110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