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组向区社发集团等36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来源:区委巡察办
 

      经区委同意,近日,十届区委第四轮7个巡察组分别向区社发集团、椒江工投集团、区教育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区医疗保障局,葭沚街道上马前大村、上马后大村、乌石村、下北山村、马庄村、建库村、明珠社区、学院社区,前所街道陈岙村、东路村、赵家村、双闸村、外西村、外东村、陶家村、汾头洋村、上西村、前所村,章安街道李宅村、马峙村、山门村、长汇村、谢张村、西洋村、范岙村、花园村、柏加王村、下洋孔村等36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具体要求。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社发集团党委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不严格;压紧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不够细实,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不够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控不够扎实,施工监理、费用审核等管理不到位;谋划推动下属子公司的发展和治理不够清晰,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

      区委巡察组指出,椒江工投集团贯彻落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党建引领作用还不够,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强化工程建设招投标资料程序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谋划和推动集团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方面不足,下属公司存在对外担保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教育局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教育同质”打造“学府椒江”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细严,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够走深;落实党的建设要求不够到位,发挥党建引领教育作用不够充分;整改上一轮巡察审计问题不够彻底,与真改实改还有距离。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委老干部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走深不够有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老干部工作的党员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整改上一轮巡察审计问题不够彻底,与真改实改要求还有距离。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不够精准,统筹推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解决农民“急难愁盼”问题仍不够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深入,执行相关制度法规不够严格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仍不够有力,乡村振兴组织保障工作有待提升。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总工会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引领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廉政风险仍然存在,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不规范;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的建设基础还存在薄弱环节。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促创业”、创建技能型社会等决策部署成效不够明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落差,部分领域仍然存在廉政风险;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规范化建设还需加强。

      区委巡察组指出,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基金安全风险仍有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深入落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监管等领域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统筹谋划工作不足,干部队伍建设与医保履职需求存在落差。

 区委巡察组指出,葭沚街道上马前大村、上马后大村、乌石村、下北山村、马庄村、建库村、明珠社区、学院社区等党组织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到位,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力度不够,促进共同富裕成效不明显,村级经济持续发展后劲不足;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够规范,村级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三资”管理存在漏洞;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五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

      区委巡察组指出,前所街道陈岙村、东路村、赵家村、双闸村、外西村、外东村、陶家村、汾头洋村、上西村、前所村等党组织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不到位,美丽乡村建设有差距,落实行政村规模调整等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村级权力监督存在缺位,财务制度不严格;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五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不及时不深入。

      区委巡察组指出,章安街道李宅村、马峙村、山门村、长汇村、谢张村、西洋村、范岙村、花园村、柏加王村、下洋孔村等党组织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推动乡村治理能力有欠缺,助力乡村振兴存在短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村监会作用发挥不够,工程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基础工作存在不足,支部建设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建立长效机制有差距。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实打实的整改成效,着力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要直面问题,动真碰硬,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按照“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立足“当下改”,着眼“长久立”,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