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11月1日起城乡医保正式开缴。
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共计30.05万。2024年度椒江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1660元/人·年(含大病保险12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1045元/人·年,个人缴费615元/人·年,筹资标准与2023年度保持不变。
参保对象为椒江区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非台州市户籍(也就是台州市内9个县区户籍的除外),在椒江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台州市内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参保);与椒江区户籍人员形成婚姻关系,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台州市户籍人员;非台州市户籍,已在椒江区办理有效居住证人员;在椒江区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可参保人员需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完成参保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社保卡签约批扣的参保人员,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在社保卡银行账户中存足保费以便扣款,并及时关注扣款情况,以免缴费不成功影响待遇享受(未办理参保登记或签约手续,直接在卡内存款的无法批扣);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的“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一定要先参保,再缴费!
医保政策惠民利民。接下来,我区将全面摸排扩面名单,做到应保尽保,做好人员的扩面工作。对于行动不便,消息不灵通的“老弱病残”人员,确保宣传到位。做好学生参保工作,保障学生待遇。在银行签约工作方面,减少纠纷争议。做好退费时限通知,保障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