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3-15248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 10- 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椒江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13 14: 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图片解读

政策原文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号>)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公布椒江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起草的目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明确要求及时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要求,定期或围绕中心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能够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好基础,为建设法治政府扫清障碍,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目标。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不合现实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对保障政令畅通, 提高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起草的法律依据及主要内容

主要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号>)

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186件,废止的41件。其他2023年4月30日之前发布但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椒政办发〔2013〕99号文件所列暂不纳入“三统一”制度管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外。

五、文件解读机关情况

《关于公布椒江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由椒江区司法局解读。


解读人:王星九

联系电话:0576-8901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