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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立、筹募和管理各类慈善基金,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承担扶贫、济困工作;承担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工作;负责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承担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工作;负责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负责开展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承担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和平等、互助、博爱、共享的现代慈善价值观等慈善文化的宣传工作;完成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