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孤儿与弃婴收养、三无老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二)承担公益性养老服务培训、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核查、养老服务评价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三)完成台州市椒江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