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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和集中就业工作。牵头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老年人优待工作,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负责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全区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负责特殊对象生活补助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和收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儿童福利和收养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