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民政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最多跑一次”工作。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以区级单位为业务主管部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审批。负责社会组织章程审查、社会组织换证和相关事项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性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