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268P/2023-145049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3- 01- 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椒江区教育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市区两级重点工作要求,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我局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及分析
2022年,我局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488件,其中467件为教师资格认定,21件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设立、变更和注销,我局行政许可全年总受理量同比下降10.46%。主要原因是随着“双减”政策的实施,我局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和中小学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绝大部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于2021年注销办学。所有行政许可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且全年无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
2022年,我局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数为零,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我局部分教育行政处罚事项自2020年10月开始已划转至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我局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办结案件数为4件。
二、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我局2022年度无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三、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教育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及时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研究制定《2022年度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全年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4次,认领抽查事项覆盖率和认领事项掌上执法率、公示率、任务完成率均100%。
(三)持续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寒、暑假期校外培训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培训内容、消防安全,规范资金监管、门头广告,全面打击纠正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各类机构400余家次,关停整改管理不当、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23家,移交处罚违法无证办学机构4家。
四、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行政处罚公开情况
我局2022年度无承办行政处罚案件。
五、行政许可、处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执法办案能力不强,无法有效将法律知识应用到业务实际中去。
(二)执法协作有待进一步疏通。我局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案件办理、信息反馈等方面仍不够畅通,案件办理效率有待提高。
六、相关工作建议以及对策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与业务培训、执法研讨、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推进干部队伍执法交流,拓宽执法视野。多角度多方位加强法律培训,尤其是新修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更新知识储备,进一步增强服务、执法、监管能力。
(二)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执法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细化落实重点任务的工作举措,健全执法协同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附件1:《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附件2:《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
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2022年度
项 目 数 量 | 行政许可项目(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件) | 重大行政 许可备案(件) | 许可后续监督管理(件) | 行政复议(件) | 行政诉讼(件) | 责任追究情况(件) | |||||||||||||||||||||||||||||||||
申请与受理 | 审查与决定 | 举行听证程序 | 时限 | 收费 | 应备案 | 实际备案 | 审查纠正 | 撤销 | 撤回 | 总数 | 维持 | 要求履行 | 确认违法 | 变更 | 撤销 | 撤回申请 | 总数 | 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 | 确认违法或无效 | 变更 | 撤销 | 撤诉 | 责令改正 | 对主管人员处分 | 对责任人员处分 | |||||||||||||||
申 请 | 受 理 | 不予受理 | 准予许可 | 不予许可 | 总数 | 其中 | 按期完成 | 告知延长期限 | 经批准超期限完成 | 事项 | 金额︵元 ︶ | 总数 | 其中 | 总数 | 其中 | |||||||||||||||||||||||||
依职权举行 | 依申请举行 | 需赔偿 | 赔偿金额(元) | 需补偿 | 补偿金额(元) | |||||||||||||||||||||||||||||||||||
法定听证 | 需要听证 | |||||||||||||||||||||||||||||||||||||||
椒江区 | 2 | 488 | 488 | 0 | 488 | 0 | 0 | 0 | 0 | 0 | 48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填表单位: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附件2
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2022年度
填表单位: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承办案件数︵件︶ | 办结案件数︵件︶ | 罚没款总额︵元︶ | 行政处罚情况(件) | 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件) | 适用处罚程序情况(件) | 处罚执行情况(件) | 执法监督情况(件) | 行政救济情况(件) | 国家赔偿情况(件) |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人︶ | 其他处罚 | 上报备案 | 经审查纠正数 | 简易程序 | 一般程序 | 当事人自行履行 | 行政强制执行 | 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未执行 | 自行纠正 | 上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申请数 | 决定赔偿数 | 赔偿金额︵元︶ | ||||||||||||||||||||||||||||||||||||||
应上报备案数 | 实际上报备案数 | 其中 | 总数 | 其中听证程序 | 申请数 | 执行数 | 申请行政复议 | 其中 | 提起行政诉讼 | 其中 | ||||||||||||||||||||||||||||||||||||||||||||||||
较大数额罚款 |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 其他 | 告知 | 实际适用 | 维持原处罚决定 | 确认原处罚决定违法 | 变更原处罚决定 | 撤销原处罚决定 | 撤回申请 | 审理中 | 维持原处罚决定 | 确认原处罚决定违法或无效 | 变更原处罚决定 | 撤销原处罚决定 | 撤诉 | 审理中 | |||||||||||||||||||||||||||||||||||||||
听证程序数 | 听证程序数 | |||||||||||||||||||||||||||||||||||||||||||||||||||||||||
总数 | 较大数额罚款 |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 其他 | 总数 | 较大数额罚款 |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 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 其他 | |||||||||||||||||||||||||||||||||||||||||||||
椒江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 承办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所立案的案件总数。
2. 办结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3. 罚没款总额:以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 行政处罚情况:
(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
(2)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
(3)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六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
5. 适用程序情况:
(1)以办结案件实际适用程序情况统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数+适用一般程序案件数=办结案件数;
(2)听证程序适用情况,以当事人实际提出听证申请,启动听证程序统计,并分别按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计入较大数额罚款听证,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听证,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听证,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听证,10日以上行政拘留听证,其他听证,六项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实际适用听证程序数。(拟做出处罚决定有两项需要听证的,分别计入)
6. 执行情况:执行情况按办结案件实际执行情况统计,四项合计应等于办结案件数。
7. 监督改正情况:是指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自行纠正”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发现错误,自行纠正的情况;“上级机关予以撤销或改变”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被监督机关(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政府、政府法制机构、纪检监察等)发现错误予以撤销(包括责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改变的情况(调查、办理中的不计入)。
8. 行政救济情况:
(1)行政复议: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
持、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撤回申请、在审理中,六项总和应等于复议申请数。
(2)行政诉讼: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驳
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确认违法或无效、变更(含责令重作)、撤销、撤诉、审理中,六项总和应等于提起行政诉讼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