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331002ZF930000/2023-145039 | 主题分类: | 医保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区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 01- 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椒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台州市椒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椒江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处罚全年相关数据、同比变化及主要原因
(一)行政许可方面。我局没有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处罚方面。我局没有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二、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今年没有发生达到司法移送条件的案件。
三、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升级智慧天眼网络,实现全覆盖智能监管。在全省率先建成集视、音频于一体的智能监控系统,2022年对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在硬件上进行系统改造,接入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监控视频,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做到监控全覆盖。提升原有的视音频清晰度,对全方位无死角对定点医药机构的销售行为进行监控,堵住视频监管漏洞。目前,全区251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部安装智能监控终端。2022年共视频巡查定点医药机构超20万家次。
(二)分类管理医药机构,规范全流程医保结算。根据上一年度定点医药机构的违约违规情况,对所有服务对象进行“好中差”分类建档,按分类等级调整日常视音频监控巡查频率,依次加大三类机构巡查频率。制定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七步”销售流程,第一步读取医保信息,第二步扫描或输入药品信息,第三步打印销售清单,第四步药师当场在销售清单上签字,第五步口头告知销售清单信息(含药品名称、数量),第六步参保人在销售清单上签字,第七步将销售清单和药品给参保人,要求所有医保药店的医保结算规范化。创新当班药师签到刷脸制度,按时按点在监控下刷脸签到,不得以营业员代替药师进行签字售药,严管替换药品、代替药师签字售药等违规行为。2022年对没有遵守流程规定的6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约谈处理。
(三)加大稽核巡查力度,完善全天候基金监管。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指定专人白天上班时间段,对全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随机轮转视频巡查,晚上下班时间要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监控24小时不得关闭,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监控必须可回放3个月以上。以大数据为支撑,依托智能监控系统对常发、多发的违规行为和违规数据进行重点筛选,对筛选出涉嫌违规的医保基金按照违规医院(药店)、违规类型、项目名称等分类造表,建立快速稽核机制,即时启动调查程序。2022年共实地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69家次,对15家违规定点医药机构采取主动公开曝光,对19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告诫处理,对17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暂停定点服务协议1至2个月处理,对2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取消服务协议处理,欺诈骗保移送公安3人,共追回违规资金424.61万元。
(四)深化双随机监管机制,加强执法监督透明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监管。对日常监管、联合执法等监察结果实行网上晾晒,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腐败问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开公平;通过“掌上执法”,促使执法过程透明,确保程序规范;通过联合检查,加强沟通配合,实现优势互补。随着“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纵深推进,部门联合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将成为常态化监管模式。2022年我局共组织实施三次双随机跨部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对象12家次。在现场检查后,及时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审核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三次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重大行政行为情况
今年无涉及重大行政行为。
五、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行政处罚公开情况
今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六、行政许可、处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职的法制人员欠缺,执法业务急需专业的法制人员进行把关。
(二)基础薄弱,编制少,任务多,工作量大面广,且混岗使用,身兼数职。
七、相关工作建议以及对策
(一)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保障,更新执法装备,完善执法设施,持续改善执法环境、强化执法能力,行政执法过程更加完善、规范,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奠定坚实基础。
八、《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和《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2.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台州市椒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
行政许可年度统计报表
2022年度
填表单位:台州市椒江区医疗保障局
项 目
数 量
| 本地区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 重大行政 许可备案 | 许可后续监督管理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责任追究情况 | |||||||||||||||||||||||||||
申请与受理 | 审查与决定 | 举行听证程序 | 时限 | 收费 | 应备案︵件︶ | 实际备案︵件︶ | 审查纠正︵件︶ | 撤销 | 撤回 | 总数︵件︶ | 责令改正︵件︶ | 撤销决定︵件︶ | 总数︵件︶ | 责令改正︵件︶ | 撤销决定︵件︶ | 责令改正︵件︶ | 对主管人员处分︵件︶ | 对责任人员处分︵件︶ | ||||||||||||||||
申 请 ︵ 件 ︶ | 受 理 ︵ 件 ︶ | 不予受理︵件︶ | 准予许可︵件︶ | 不予许可︵件︶ | 总数︵件︶ | 其中 | 按期完成︵件︶ | 告知延长期限︵件︶ | 经批准超期限完成︵件︶ | 事项︵件︶ | 金额︵元︶ | 总数︵件︶ | 其中 | 总数︵件︶ | 其中 | |||||||||||||||||||
依职权举行 | 依申请举行︵件︶ | 需赔偿︵件︶ | 赔偿金额︵元︶ | 需补偿︵件︶ | 补偿金额︵元︶ | |||||||||||||||||||||||||||||
法定听证︵件︶ | 需要听证︵件︶ | |||||||||||||||||||||||||||||||||
各部门 (街道)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附件2
行政处罚案件年度统计报表
2022年度
填表单位:台州市椒江区医疗保障局
承办案件数︵件︶ | 办结案件数︵件︶ | 罚没款总额︵元︶ | 行政处罚情况(件) | 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情况(件) | 适用处罚程序情况(件) | 处罚执行情况(件) | 执法监督情况(件) | 行政救济情况(件) | 国家赔偿 情况(件)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 |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 行政拘留︵人︶ | 其他处罚 | 上报备案 | 经审查纠正数 | 简易程序 | 一般程序 | 当事人自行履行 | 行政强制执行 | 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未执行 | 自行纠正 | 上 级 机 关 予 以 撤 销 或 改 变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申请数 | 决定赔偿数 | 赔偿金额︵元︶ | ||||||||||||||||||||||||||||||||||||||||||||||||||||||||||||
应上报备案数 | 实际上报备案数 | 其中 | 总数 | 其中听证程序 | 申请数 | 执行数 | 申请行政复议 | 其中 | 提起行政诉讼 | 其中 | |||||||||||||||||||||||||||||||||||||||||||||||||||||||||||||||||||||||||
较大数额罚款 | 较大数额没收违法所得 | 较大数额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 10日以上行政拘留 | 其他 | 告知 听证程序数 | 实际适用 听证程序数 | 维持原处罚决定 | 变更原处罚决定 | 撤销原处罚决定 | 撤回申请 | 审理中 | 维持原处罚决定 | 变更原处罚决定 | 撤销原处罚决定 | 撤诉 | 审理中 | |||||||||||||||||||||||||||||||||||||||||||||||||||||||||||||||||
总数 | 较大数额罚款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 其他 | 总数 | 较大数额罚款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 其他 | ||||||||||||||||||||||||||||||||||||||||||||||||||||||||||||||||||||||||||
各部门 (街道)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