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3-01-03   浏览次数:  来源:椒江区纪委区监委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原党委委员卢登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等问题。

       2013年至2022年,卢登云在担任台州市椒江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台州市椒江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此外,卢登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卢登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10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2、椒江区洪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记、主任杨枫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卡问题。

       2021年3月11日晚,时任区卫健局政法监督科副科长杨枫违规接受台州市某美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的宴请,并收受超市卡;同年端午节前,杨枫又违规收受林某某赠送的礼品。2022年5月,杨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四级调研员周曙荣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周曙荣在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管理科科长期间,在每年春节、中秋节前多次收受区某粮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赠送的超市购物卡。周曙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12月,周曙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椒江区前所街道椒江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1月和2018年2月,椒江村违规发放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党员误工补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齐算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时任椒江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尹江标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监督责任。2022年6月,杨齐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尹江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十周年,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有些同志还是脚踩“高压线”,逾越警戒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工作。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要从上述通报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赶考”清醒,始终牢记“三个务必”,自觉抵制“小节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观点,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定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走好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赶考”之路。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总基调,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守节点、寸步不让,牢牢紧盯树倒根存老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新表现,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