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人大工委原主任张吕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发布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 来源:椒江区纪委区监委 |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对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人大工委原主任张吕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张吕贵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国有财产。 张吕贵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椒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椒江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吕贵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吕贵简历: 张吕贵,男,汉族,1955年6月出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椒江区洪家镇镇长助理,椒江区洪家镇(街道)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椒江区洪家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2014年5月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