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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728895935/2023-14482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供销合作社
 成文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09: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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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椒江政务网”(www.j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椒江区中山西路68号;邮编:318000;电话:88223029;传真:88223109;电子邮箱:tzjjcoop@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供销社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正确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 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 号)和《2022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数字化引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助力“两个先行”“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2年刊发《椒江社务信息》1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条。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财政预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财政决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政务活动”栏目发布信息16条,占总数的7%;“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0.8%,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此外,结合区供销社实际,以区社公开栏、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为载体进行信息公开,公开信息206条,注重时效性、权威性,扎实推进重点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聚焦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重点、难点问题。2022年,我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意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统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我社今年无新增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自查,提高运营质量。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公开前,由区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区社实际,以区社《社务信息》、公开栏、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为载体进行公开,最大程度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围绕贯彻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人事信息、政务活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制度。区社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实行层层审核制度,建立保密台账,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2022年,我社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顺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信息员主动意识有待提高,对待应公开信息的主动意识不强,或存在信息发布不规范等现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社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并从以下三方面改进和加强:一要认真加强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好《社务信息》刊物、公告栏、传真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全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升工作实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