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5105142/2023-14478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3- 01- 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椒江区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1 15: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把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即知即改、立查立改,以背水一战的决心,以重要窗口的政治自觉、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注重用新理念、新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切实打好打赢生态环保整治翻身仗。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厅字〔2022〕7号)要求,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椒江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强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2022年,区委、区政府先后42次召开会议研究医化、船舶修造、砂石行业整治,渣土、扬尘、“五水共治”、行政执法改革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事项。区委书记、区长作出批示34次,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区级领导坚持“一线工作法”,先后35次带队奔赴现场解决重难点问题,督促加快问题整改进展。

(二)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区委、区政府扛主责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高标准的督察整改方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整改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压实整改责任。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印发《椒江区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三)强化跟踪问效。实行“每月报,随时盯”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每月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对于重点关注问题,随时紧盯整改进展,直至问题销号完成。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区整改协调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对相关整改任务开展现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同时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无人机飞行、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多轮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不死灰复燃。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交办单,对其中的重点问题,抄送至问题领办的区分管领导,2022年共下发督办交办单244个。

(四)加大监管力度。积极落实标准化建设,健全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机构装备水平,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强化属地巡查机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定期对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网格员事务工作清单,完善基层网格员制度建设,强化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开展智慧监管建设,在医化、印染、眼镜、纺织等重污染或地方特色行业的相应污染治理设施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企业排污情况,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及时控制及时消除污染问题。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强化社会化监督,激励提升公众监督参与度。2022年,生态环境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60件,罚款842.5735万元,移送公安9起,行政拘留2人,刑事1人,查封扣押限停产16起。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470件,同比下降18.26%

(五)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按照《台州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强力推进涉及椒江的12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强化问题整改,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要求,规范收集档案资料,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流程,通过“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经得住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六)坚持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宣传。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工作,坚持“一台一网一报”三方公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2月4日,督察组向浙江省委省政府反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其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区的有12项,其中已完成整改并销号9其余3项问题均按序时进度积极推进整改中。

(二)交办信访件落实情况

202091日至10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向我区移交了24批次共54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整改率、销号率均为100%。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继续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一)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坚决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实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由“区委、区政府扛主责,相关区分管领导具体领办,一个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其余问题整改相关部门、镇(街道)配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继续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继续借助第三方机构技术力量,实行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全覆盖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已销号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防问题死灰复燃。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单的形式,严格督办,直至问题全面解决,实现高效闭环。做好剩余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继续实行“每月报,随时盯”,紧盯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强化部门协作,秉承着“刀刃向内”的工作精神,积极挖掘问题整改中出现的难点和不足之处,集众智、合众力,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有进展,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三)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鼓励社会基层组织提升主动发现环境污染问题能力,落实街道(镇)、各类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职责。提升社会化发现能力,继续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对举报性质恶劣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实后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奖励。提升智能化发现能力,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大气污染移动监测走航车、声呐探测无人船、无人机飞行等科技手段,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完善椒江区环保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平台系统,提高污染源监控覆盖率,依靠平台实现监管信息智能推送、问题排查快速联动、执法检查智能触发、违法行为高效查处。强化现场巡查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治理,防止环境问题严重化。

 

附件:椒江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pdf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椒江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