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59T/2022-146639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因为没做到这些,有公司被罚16万!相关公司注意了!
发布日期:
2022-
09-
09
17:
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流寄递业监管力度,落实辖区物流寄递业安全管理规范,营造物流寄递良好的经营秩序,椒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结合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联合椒江区邮政管理局以及辖区各派出所对全区339个快递点位进行了联合执法抽查。
联合检查中,民警重点围绕各寄递业证件是否齐全,三个百分百要求(百分百实名认证、百分百开箱验货、百分百粘贴“安检”标识贴)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寄件货物进行了随机抽检。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台州市某快递有限公司下属网点多次严重违反三个百分百的规定,其中其下属的下陈街道一快递网点多次被责令整改,但始终未按规定落实寄递业三个百分百要求,当民警再次检查时仍存在未按规定对寄递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查验和登记的情况。对此情况,依据第八十五条规定,台州市某快递有限公司被依法处以168000元罚款。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01 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02 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03 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接下来,椒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将继续对寄递行业加大力度检查,确保寄递行业的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