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3575G/2022-14678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办、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局)
 成文日期: 2022- 09- 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关于推动三季度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9- 22 21: 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椒政办发〔2022〕59号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关于推动三季度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椒江区关于推动三季度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椒江区关于推动三季度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继续深化稳企业强主体、畅循环稳工业、抓项目促投资攻坚行动,推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1.助力企业迎峰度夏期间避峰生产。对2021年度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制造业规上企业,2022年8-9月低谷电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0万度(含)以上的,对低谷电量增量部分的电度电费(以省电力公司每月公布的代理购电电价进行计算)给予2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总额电费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区供电局)

2.降低市场主体用能成本。对全区范围内2021年度产值超亿元且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在2022年第三季度当季产值和销售产值均同比增长10%以上,按每家企业第三季度当季电费(电度电费)和气费(管道燃气)的5%给予补助,补助总额电费不超过20万元、气费不超过10万元,执行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3.鼓励企业企稳回升。对2022年上半年累计产值负增长且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亿元上制造业企业(2021年度),在三季度实现产值累计增速正增长的给予分类补助:上半年负增长10%以内(含)实现“转正”的补助5万元;上半年负增长10%-20%(含)实现“转正”的补助10万元;上半年负增长20%-30%(含)实现“转正”的补助20万元;上半年负增长30%以上实现“转正”的补助30万元。上半年产值负增长,但三季度当季产值实现环比增长20%以上且未转正的企业和上半年产值正增长且三季度当季实现环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补助10万元。上半年未生产企业不计入补助范围。(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4.加快企业月度入规。三季度月度新入规的企业,在原有奖励基础上,每家企业再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财政局)

5.鼓励企业出境抢订单。支持外贸企业出境抢订单、拓市场,对商务人员往返机票费用、签证保险和境外旅行保险等相关保费给予补助,及时发布全省各地包机信息,鼓励企业报名参加,适时组织包机出入境服务,提高外贸企业商务人员出入境便利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资补有效期按上述规定执行。补助对象为注册登记在椒江区市场监管局的企业;已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则执行;针对第一条、第二条中的用电奖励,同一企业按就高原则执行,不进行重复补助;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