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413X7/2022-14648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2-08-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椒江区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8- 31 17: 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椒江区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

调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

2022年3月1日至3月30日,椒江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及下属企业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台椒调报﹝2022﹞1号),肯定了我局在保障椒江区粮食安全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调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落实,以问题导向,逐项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粮食主管部门职责履行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储备粮损耗核销把关不严”的问题

已整改。一是转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粮﹝2022﹞21号),进一步规范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仓储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椒江区粮食安全仓储与监管工作规范》《椒江区储备粮仓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椒江区储备粮收购储存损溢管理办法》,加强粮油购、储、销全过程监管,规范我区储备粮仓储及收购储存损溢管理。二是区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储备粮公司”)及时修订了《粮食保管损耗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溢余、损耗报批程序及责任追究办法。

二、关于“储备粮储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的整改情况

(一) “未能在账面真实反映储备粮损溢情况”问题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修订《粮食销售拍卖制度》,明确不得无依据擅自设定由买方承担损耗,同时修订《粮油拍卖投标书》《粮油购销合同》,自20221月起,取消在散装粮销售过程中由买方承担损耗。

(二) “账面损耗与理论损耗差异较大”问题

已整改。一是区发改局召开粮食损耗问题专题会议,分析原因,要求区储备粮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储存保管规定,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健全和落实进出库和仓储管理等制度,配备和使用专业除杂设备和流量称,采取调节通风等方式减少水份流失,确保在今后的粮食出入库、储存保管工作中减少损耗。二是区储备粮公司修订《粮食保管损耗处理办法》《粮食出库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细化粮食出库及溢余、损耗报批流程,加强储备粮油轮换规范操作。三是区储备粮公司加强出入库质量检测核查,严格执行出入库抽样检测程序,落实专人负责核对检测结果,对水分误差较大的数据要及时进行重新送检。出现超耗现象须查清损溢差异原因后,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核销。

(三) “代储管理不规范”问题

1.多支付食用油代轮换费用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查清账目,追回多支付食用油代轮换费用。

2.食用油代储管理不规范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核对库存台账、保管账,下发“食用油轮换通知单”,督促代储企业于2022年3月底完成大豆油的轮换工作。

3.未经招标确定动态成品粮代储企业

已整改。一是区储备粮公司按招投标程序重新确定成品粮代储企业,并签订代储协议。二是我局已在2022年区级粮油轮换计划中明确,2022年底前收回成品粮代储(不包括面粉),统一由椒江粮食储备中心保管。

4.代储协议签订不规范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委托浙江硕晖律师事务所对食用油代储协议条款进行完善。2022年4月底,区储备粮公司分别与椒江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三甲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重新签订《区级储备粮油代储协议》,明确保管和轮换费用及标准。2022年5月,区粮油储备管理公司严格按照《浙江省储备成品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与椒江麦克粮油商行等4家企业重新签订《储备成品粮油委托代储协议书》,明确代储品种、数量、费用补贴标准及包装规格等内容。

5.未认真履行动态成品粮监管义务

已整改。一是区储备粮公司召开班子会议,明确成品粮管理分管领导及科室,夯实责任。二是区发改局加强动态成品粮监管,严格按成品粮存储相关要求,定期对动态储备成品粮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关于“储备粮购销和轮换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储备粮轮换销售合同执行不到位,应收未收逾期提货仓储费,造成资产流失”问题

已整改。一是2022年5月6日,区储备粮公司对浙江中储粮公司等单位发函催计逾期提货仓储费,目前已收回逾期提货仓储费63800元,对在6月底前仍支付的现已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追讨。

(二) “未按合同约定处置逾期货物”问题

已整改。2022年5月6日,区储备粮公司发函催讨违约金和逾期提货仓储费,现已对在6月底前仍支付的提起民事诉讼。  

(三) “超标粮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整改。我局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早稻工作会议,明确粮食收购质量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监测任务、进度和工作要求,强调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合理确定监测布点,规范样品采集、快检初筛、加密复核、确认检验、超标处置等程序和步骤,确保监测处置工作规范、有序。同时,从各收储公司抽调检化验人员,由区储备粮公司统一岗前培训,充实区粮食储备中心检化验力量,提高粮食收购期间质检效率,确保按要求完成监测工作,保障区域粮食安全。

四、关于“公共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无依据发放补贴”问题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于2022年1月起,取消职工医药费,暂停发放营养费,待修订薪酬体系后再依规发放。

(二) “储备粮相关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收回多结的土方消纳处置费,并委托中天中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储备中心一期及北区工程进行财务竣工核算。

(三) “运输、搬运业务未经招标,部分未签订合同”问题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流程》,已对公司搬运业务进行招标,涵盖稻谷出入库、成品粮出入库、稻谷入库后平整粮面、零星点工等购买服务及费用。

五、关于“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出库空仓核验制度缺失”问题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及时修订《粮食出入库工作方案》,规范细化出库流程,增加空仓核验内容,确保出库佐证资料完善。

(二)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问题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设备报废管理制度》,规范设施设备管理。

(三) “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建立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公司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清点,做好盘点台账。

(四) “涉粮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整改。一是区储备粮公司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粮油储存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粮油仓储技术规范》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建设,规范过磅单、化验抽样单签字确认、盖章流程,指定保管人员专门负责记录粮情检查记录,确保相关账卡簿完整、真实。二是2022年4月18日区粮食物资局抽调各粮食收储公司财务人员,对各公司及库点保管账等进行检查,并及时梳理问题,下发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五) “大米加工房和附属办公用房拍卖保留价未经评估,且租金价格偏低”问题

已整改。我局制定下发《椒江区国有粮食企业房产出租管理规程》,明确房屋出租管理责任主体,并对房屋出租程序、租赁合同管理及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加强局属粮食企业出租房屋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 “区粮油储备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问题

   已整改。区储备粮公司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严格执行《椒江区国有粮食企业房产出租管理规程》,指定专人管理房屋出租工作,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租方收取房租,于租金缴纳日前一个月前向承租方告知租金缴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