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331002002673559T/2022-145227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许蓓蓓、罗永飞、徐凤晨、郑磊、蒋欣等5为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椒江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社区户籍整顿优化的建议》(第6号)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户籍管理方面多措并举,不断改进和规范户籍登记管理,通过集体户清理,集体户人员现住地登记,对接民政部门规范村居、社区的地址、统一代码等方式减少“人户分离”的情况,提高户籍登记精准度,提高户籍人口信息质量。
一、加强排查摸底,核实人户信息。组织人员全面梳理系统内的现有集体户及户成员底数,通过大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开展核对,重点掌握已设立集体户的单位是否存在注销、变更、不符合设立条件等情形,全面摸清集体户人员人户分离、工作关系等基本情况,集中核对空挂户口、重复户口、冒名顶替户口、应销未销户口等重点对象。全区共有集体户304个,2021年以来共清理集体户70个,清理集体户成员2625人。
二、加强动员引导,推进数据清理。积极动员集体户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配合做好清理。对本人、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县(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工作关系调离所在单位等不符合挂靠集体户条件的,告知其将户口迁移至符合落户条件的现居住地家庭户,全面清理非本单位职工挂靠问题。对单位注销等不符合集体户设立条件的,停办户口迁入登记业务,并告知户内成员及时办理迁出,待户成员清零后,及时注销集体户。对单位搬离原地址的,告知单位负责人及时到窗口办理变更,集体户未变更前不再受理新增人员落户。对集体户成员的重复户口、应销未销户口等,按规定逐一清理注销。
三、加强更新补录,提高信息质量。对经催告不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业务以及确因客观因素无法清理的集体户成员,组织人员全面采集集体户人员基本情况,并在常口系统内更新补录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人像等信息,进一步掌握人户分离情况,确保集体户、户成员信息登记、排查、劝说工作。这是今年的重点工作,已将所有集体户数据发到各派出所,各所社区民警正在循序渐进进行,目前共有集体户人员9647人。同时,在市局统一牵头下,对接民政部门将所有村居、社区的规范地址、统一代码进行逐一核查、调整、更新,提升常口系统数据质量。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施良
联系电话:0576-88836727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