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413X7/2022-14575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2-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2- 07- 21 15: 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

会办意见的函

 

椒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民进椒江区委员会在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双减”背景下规范非学科类校外教培的三点建议》(第24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本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发改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教育“双减”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教育“双减”政策部署,各级发改部门认真履职,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相继出台了收费管理政策,主要有国家发改委等3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省发改委等3部门出台了《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密切配合发改委等2部门出台了《关于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政策,对贯彻落实教育“双减”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配合职能部门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

目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未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由经营者实行自主定价。我局将配合区市监、教育和文广旅体局等职能部门,督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杜绝恶意提高价格。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三、深入研判适合行业特点的收费管理方式

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调查研究,及时收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体现教育公益属性,深入分析目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按照市场化管理的利弊得失,当该行业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改变收费管理政策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校外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联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张建明

联系电话:88836776

  

台州市椒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