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7413X7/2022-14561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2-07-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 2022- 07- 19 09: 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两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椒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产业扶持方面

1.加强区域优势产业扶持。安排1000万元产业扶持年度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海洋经济、医药化工、缝制设备、智能卫浴、电子信息、汽车零配件、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和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最高补助100万元。(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2.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安排50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对亩均评价A、B类企业,按生产设备(含软件)实际投入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入选省“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在市级奖金基础上再奖励50%,一般不超过250万元的奖励,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区经科局)

3.鼓励企业实施“三强一制造”。安排25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质量提升、标准引领、品牌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专利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等企业,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等,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着力发展数字经济。安排20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数字化改造、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经济发展。对产业数字化重点项目,按软性投入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对接入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样板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对落户椒江的全球500强、全国软件与信息服务百强等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信息和软件服务企业,连续5年、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5.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安排10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鼓励企业“小升规”、管理创新、打造专精特新等。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等国家级荣誉,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示范等省级荣誉,最高给予7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6.支持两业融合和产教融合发展。安排300万元两业融合和产教融合发展年度专项资金,对列入各级两业融合或产教融合试点(或认定)的企业,给予10-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7.加快建筑产业发展。安排10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筑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扩大建筑业总部经济优势。支持建筑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方面,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浙江省钱江杯等奖项,最高奖励200万元;获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等,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建筑业晋升资质的最高奖励200万元。鼓励扩大建筑业总部经济优势方面,鼓励企业拓展区外市场业务,对企业区外业务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进行评估。对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5%的奖励,单家企业不超过 500 万元。对每年增幅超过10%的,给予增长额的20%予以单独额外奖励。施工企业在椒江区外承揽业务合同额(以施工许可办理为准)在2亿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3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5亿元以上奖励20万元,10亿元以上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科技创新方面

8.鼓励企业建立创新载体。安排18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科技创业园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给予9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联盟(依托单位),给予50-100万元奖励;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给予30-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9.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安排10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双创基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获省级优秀工业新产品奖项的,最高给予7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

1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安排10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加快研发。对企业R&D投入,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企业自主研发设备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的,最高给予7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三、服务业发展方面

11.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安排30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社会消费提质扩容。大力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优质龙头企业、新增纳统企业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入驻椒江的国内首店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获得市级以上商贸品牌的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对通过综试区项下模式(海关申报主体)出口,年度跨境B2B、B2C达到规模以上的,最高给予12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12.支持外贸创新发展。安排60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外贸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外贸出口信用保险等。大力招引新型贸易性外贸企业,根据出口增量每季度兑付奖励。鼓励企业加强线上线下展示展销,对参加目录内境内外国际性展会的,展位费予以全额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3.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安排2000万元服务业发展年度专项资金,扶持服务业企业创业创新、做强做大,重点支持信息软件、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物流与供应链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14.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对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总部,符合一定条件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开办奖励、500万元的办公用房购买补助或每年50%的办公用房租赁补助,并对地方贡献较大的参照已有政策规定或者其他城市做法实行“一事一议”帮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15.支持企业境外并购。对企业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并成功实现境外并购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经营一年以上的境外并购项目,所发生的境内银行中长期贷款,最高给予300万元贴息补助。(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16.大力推动楼宇经济发展。实施“楼均论英雄”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楼宇产出贡献率。开展星级楼宇和特色楼宇评定,对被评定为星级楼宇、特色楼宇的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责任部门:区楼宇办)

四、金融支持方面

17.大力实施“凤凰行动”。积极鼓励企业融入资本市场,对企业启动股改、成功上市、募投项目落地等重点节点分别给予支持,最高给予120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股改过程中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及除股票溢价发行外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地方贡献较大的,可参照已有政策规定或者其他城市做法实行“一事一议”帮扶。(责任部门:区金融工作中心)

18.椒江籍企业上市回归。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均迁入椒江且符合产业导向的,最高给予1200万元奖励,对地方贡献特别巨大的实行“一事一议”。(责任部门:区金融工作中心)

19.鼓励上市企业投资椒江。上市公司再融资且融资资金投资在椒江辖区的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区金融工作中心)

20.激励金融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安排400万元年度专项资金,用于金融业绩专项考核和奖励。加大金融机构招引力度,对新落户的金融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并给予其他相关奖补。(责任部门:区金融工作中心)

五、人才集聚方面

21.支持引进企业创新人才。对新认定高端以上、新入选“500精英计划”C类以上的创新人才,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0万元的薪酬补助。对企业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引才计划”人才的,给予每人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对入选国家、省级“引才计划”的专家,最高给予680万元个人奖励、房票补助、安家补贴等政策支持。对企业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个人奖励,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引才奖励。(责任部门:区委人才办)

22.推动集聚人才创业项目。对新认定高端以上、新入选“500精英计划”C类以上的创业人才(团队),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资助,提供最高3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对已产业化的人才创业项目,提供最高5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标准厂房或相应租金补贴。对新认定的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项目经费支持,特别重大的人才(团队)资助金额可上不封顶。(责任部门:区委人才办)

23.加强引育实用紧缺人才。对首次来椒江民营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最高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在椒江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最高给予40万元的房票补贴。对博士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引进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建设市级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资助。新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给予1:1配套经费。(责任部门:区委人才办)

24.鼓励建设人才发展平台。本地专业机构、企业改(扩)建人才科创园的,在首个人才创业项目落地后,按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新引进人才创业项目达到30个以上(高端以上人才创业项目20个以上)且每个项目运营一年以上,给予累计最高28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新引进的HROOT全球100强、全国100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100万元补助。(责任部门:区委人才办)

六、其他支持方面

25.强化减税降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全部制造业领域施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责任部门:区税务局)

26.强化节能降耗和环境容量支撑。安排300万元节能降耗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节能降耗改造。节能改造、环境整治腾出的能源指标和环境容量,可保障企业下一步发展。支持建立排污权抵押贷款机制,开展以排污权作抵押向商业银行融资试点。(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七、其他

本政策自2022年5月26日开始执行。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对应产业的扶持细则,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含区级承担市级政策配套资金)与本政策不一致的,实行就高原则,不得重复享受。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政策直接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