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11331002002668741Q/2022-14520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区经信和科技局(区中小企业局)
 成文日期: 2022-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7- 01 16: 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椒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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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0]36号)和《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20]50号)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对象范围

本次申报对象为在浙江省企事业单位从事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生产制造及工艺、技术管理等专业工作的人员。申报对象的资历、业绩与成果等相关材料认定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为保证工作进度,请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下级评委会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为8月31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人员近三年内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2.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理工类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2)具有理工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3.不具备第二条学历和资历规定,但按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85分的人员,可由2名本行业高级工程师专家举荐,举荐专家需获得汽车相关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3年以上,每名专家举荐情况将进行公示。

4.取得下列标志性业绩之一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汽车行业相关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2)汽车行业相关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科技成果奖(科技奖项分类见附件)特等奖获得者,或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获奖人员。

(3)世界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的人员。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各设区市或省级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符合要求后推送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

5.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应上报近三年(2020-2022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考虑到疫情影响,今年参加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网络课件学习,按照课件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不受每年度最多登记36学时的限制,其他继续教育途径学时认定办法仍按照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所在地市人社部门已搭建学时登记平台的,申报人员在当地学时登记平台登记省属单位申报人员或所在地市尚未搭建学时登记平台的,可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申报时需上传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出具的年度学时证明。

6.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全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评审统一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高评委办公室。

(一)网上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Tlsbt.zj.gov.cn,,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申报人员申报平台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管理服务平台。事业单位还应按评聘结合要求履行竞聘推荐程序。

3.主管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单位需登录管理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后,报送高评委。

4.高评委评审。专业审议组通过材料审查、面试答辩,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赋分并提出推荐意见。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公示发文。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后,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和评审通过人员的情况在管理服务平台或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由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文公布。

(二)纸质材料报送程序

所有申报材料待受理点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3骑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各主管部门及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盖章后交至所在市受理点或省级单位的主管部门汇总,统一上交至省汽车行业高评委办公室。

四、申报纪律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收回其相应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2.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受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者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的;

4.有其他弄虚作假、营私舞关行为的。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高评委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评审推荐费用在线支付。

2.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电子证书下载”处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3.申报材料接收地址:守波杭州湾新区吉利汽车研究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918号)。联系方式:陈维,0574-23722222;陈高润,0571-28098660;徐晨斐,0574-63098191。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奖项分类表

             2.论文期刊分类表

             3.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4.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5.直接推荐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举荐表

             7.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自评分表

                (整车及零部件开发动力系统)

             8.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自评分表

                  (电子电器及智能化)

            9.浙江省汽车行业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自评分表

                  (生产制造及工艺)

           10.工程师聘任书(模板)

           11.行政职务任职证明(模板)

           12.绩效考核结果模板-个人

           13.xxx公司续交考核结果分配表模板

           14.纳税证明示例



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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